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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so do SPC sobre Questões Relevantes no Tratamento Centralizado de Casos de Revisão Judicial de Arbitragem (2017)

关于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归口 办理 有关 问题 的 通知

Tipo de leis Interpretação judicial

Organismo emissor Supremo Tribunal Popular

Data de promulgação 28 Dezembro, 2017

Data efetiva 28 Dezembro, 2027

Status de validade Válido

Âmbito de aplicação Em todo o país

Tópico (s) Revisão Judicial de Arbitragem Arbitragem e Mediação

Editor (es) CJ Observer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归口 办理 有关 问题 的 通知
法 [2017] 152 号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高级人民法院 , 解放军 军事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 生产 建设 兵团 分院 :
为 依法 正确 审理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保证 裁判 尺度 的 统一, 维护 当事人 的 合法 权益, 促进 仲裁 事业 健康 有序 发展 及 多元化 纠纷 解决 机制 的 建立 , 现 就 各级 人民法院 办理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的.问题 通知 如下:
一 、 各级 人民法院 审理 涉外 商 事 案件 的 审判庭 (合议庭) 作为 专门 业务 庭 (以下 简称 专门 业务 业务 庭) 负责 办理 本 通知 规定 的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二 、 当事人 申请 确认 仲裁 协议 效力 的 案件, 申请 撤销 我国 内地 仲裁 机构 仲裁 裁决 的 案件, 申请 认可 和 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 特别 行政区 、 台湾 地区 仲裁 裁决 的 案件 、 申请 承认 和 执行 外国 仲裁.司法 审查 案件, 由 各级 人民法院 专门 业务 庭 办理。
专门 业务 庭 经 审查 裁定 认可 和 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 特别 行政区 、 台湾 地区 仲裁 裁决, 承认 和 执行 外国 仲裁 裁决 的 , 交由 执行 部门 执行.
三 、 一审 法院 作出 的 不予 受理 、 驳回 起诉 、 管辖权 异议 裁定 涉及 仲裁 协议 效力 的 , 当事人 不服 该 裁定 提起 上诉 的 案件, 由 二审 人民法院 专门 业务 庭 办理.
四 、 各级 人民法院 应当 建立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的 数据 信息 集中 管理 平台, 加强 对 申请 确认 仲裁 协议 协议 效力 的 案件, 申请 撤销 或者 执行 我国 内地 仲裁 机构 仲裁 裁决 的 案件 , 申请 认可 和 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 行政区 、 台湾 地区 仲裁 裁决 的 案件, 申请 承认 和 执行 外国 仲裁 裁决 的 案件, 以及 涉及 确认 仲裁 协议 效力 的 不予 受理 、 驳回 起诉 、 管辖权 异议 等 仲裁 司法 审查 案件 的 信息 数据. , 有效 保证 法律 适用 的 正确性 和 裁判 尺度 的 统一性。 此项 工作 由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 审判 第四 庭 与 人民法院 信息 技术 服务 中心 具体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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