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人民法院 服务 保障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的 指导.
为 深入 贯彻 落实 以 习近平 同志 为 核心 的 党中央 关于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推动 形成 全面 开放 新 格局 的 重大 战略部署, 充分 发挥 人民法院 审判 职能, 为 建设 更高 水平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提供 有力 司法.和 保障 , 结合 人民法院 工作 实际, 制定 如下 指导 意见。
一 、 提高 政治 站 位, 找准 司法 服务 保障 扩大 对外开放 的 结合 点 和 着力.
1. 增强 司法 服务 保障 扩大 对外开放 的 责任感 、 使命感。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是 全面 深化改革, 推进 经济 高质量 发展, 建设 更高 水平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的 客观 要求 ; 是 深化 市场 化 改革.营造 法治 化 国际 化 便利 化 营 商 环境 的 迫切 需要 ; 是 应对 百年 未有 之 大 变局, 促进 全球 治理 体系 变革, 推动 合作 共赢 开放 体系 的 必然 趋势 ; 是 支持 经济 全球化 , 促进 全球 治理 体系 变革 , 推动 合作 共赢 开放 体系 的 必然 趋势 ; 是 支持 经济 全球化实际 行动。 实施 更大 范围 、 更宽 领域 、 更深 层次 的 全面 开放, 标志着 我国 已 进入 由 商品 和 要素 流动 型 开放 向 规则 等 制度 型 开放 转变 的 新 阶段, 对 市场 法治 环境 和 司法 服务 提出.更高 需求。 人民法院 要 以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为 指导, 全面 贯彻 党 的 十九 大 和 十 九届 二 中 、 三 中 、 四 中 全会 精神 , 充分 认识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新 形势 对.法院 工作 提出 的 新 要求 、 新 挑战, 准确 把握 司法 服务 保障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的 目标 任务, 加快 推进 涉外 审判 体系 和 审判 能力 现代化 建设 , 服务 国家 大局 、 优化 营 商 环境 、 深化 国际 合作.外资 基本 盘, 以 更高 水平 的 司法 服务 保障 更高 水平 对外开放.
2. 找准 司法 服务 保障 的 结合 点 和 着力 点。 人民法院 要 充分 发挥 审判 职能, 依法 公正 高效 审理 涉外 案件, 保护 中外 当事人 合法 权益, 促进 内 外资企业 公平 竞争。 要 以 服务 保障 国家 重大 战略.为 重点 , 推动 共建 “一带 一路” 、 自由 贸易 试验 区 建设 、 海南 自由 贸易 港 建设 、 粤 港澳 大 湾区 建设 、 京津冀 协同 发展 、 长江 长江 三角洲 区域 一体化 发展 、 长江 港 带 、 、 、 深圳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先行 示范 区 建设 、 中国 - 上海 合作 组织 地方 经贸 合作 示范 区 建设 、 海洋 强国 建设。 要 创新 审判 机制 , 研究 具有 前瞻性 和 创新 性 的 问题, 完善 法律 适用 规则.预期 的 法治 化 国际 化 便利 化 营 商 环境.
二 、 坚持 涉外 诉讼 基本 原则, 依法 保护 中外 当事人 合法 权益
3. 坚持 依法 平等 保护。 坚持 把 平等 保护 中外 当事人 合法 权益 贯穿 于 司法 工作 全 过程 各 环节, 确保 中外 当事人 诉讼 地位 和 诉讼 权利 平等 、 法律 适用 和 法律 保护 平等 , 努力 为 中外 当事人 提供 普惠 均等便捷 高效 、 智能 精准 的 司法 服务, 营造 各类 主体 依法 平等 使用 资源 要素 、 公开 公平 公正 参与 竞争 、 同等 受到 法律 保护 的 市场 环境.
4. 尊重 当事人 意思 自治。 充分 尊重 并 保障 中外 当事人 依法 选择 管辖 法院 的 权利 、 依法 选择 适用 法律 的 权利 以及 选择 调解 、 仲裁 或者 诉讼 等 方式 解决 纠纷 的 权利 , 依法 选择 适用 法律 的 权利 以及 选择 调解 、 仲裁 或者 诉讼 等 方式 解决 纠纷 的 权利 ,
5. 依法 行使 司法 管辖权。 依据 我国 法律, 正确 行使 司法 管辖权, 有效 维护 我国 国家 司法 主权, 为 中外 市场 主体 提供 及时 、 有效 的 司法 救济。 在 坚定 维护 我国 司法 管辖权 的 同时司法 管辖 的 国际 冲突 和 国际 间 平行 诉讼 问题.
三 、 深入 推进 涉外 商 事 海事 审判 体系 现代化 建设, 服务 贸易 投资 自由化 便利.
6. 推动 完善 涉外 法律 适用 规则 体系 建设。 在 涉外 商 事 海事 审判 中 准确 适用 国际 条约 、 国际 惯例 和 准据法 , 准确 查明 和 适用 外国 法律 , 发挥 法院 裁判 规则 的 指引 作用 , 引导 市场 和 准据法 准据法交易 中 加强 与 国际 规则 的 对接。 切实 贯彻 实施 民法典, 及时 完善 相关 司法 解释, 发布 指导 性 案例, 统一 法律 适用 标准。 准确 适用 外商 投资 法律 法规 及其 司法 解释 , 全面 实施 外商 投资 准入 前.待遇 加 负面 清单 管理 制度, 严格 限定 认定 外商 投资 合同 无效 的 标准, 依法 维护 中外 投资者 合法 权益。 积极 参与 国际 条约 和 规则 的 制定 , 推动 仲裁 法 、 海上 交通安全 法 、 海商法 、 海事 诉讼 特别.法 等 的 修 法 进程, 促进 国际 货物 多式联运 、 跨国 铁路 运输 单证 等 国际 运输 规则 的 完善。 支持 我国 参与 融资 、 贸易 、 能源 、 知识产权 、 数字 信息 、 农业 、 环保 、 水电 等 领域 国际 规则 规则的 制定 , 推动 形成 和 完善 全球 性 商事法律 规则。 多 语言 发布 中国 法院 裁判 的 指导 性 案例 和 典型 案例 , 为 各国 法院 和 仲裁 机构 正确 理解 和 适用 中国 法 提供 基础 , 的增强 国际商事 主体 对 ,.了解 和 信任, 扩大 中国 法 的 影响 力。 进一步 提升 域外 法 查明 平台 功能, 规范 完善 域外 法 查明 和 适用 规则, 推动 域外 法 查明 法律 资源 及 案例 数据库 建设 , 提高 人民法院 在 涉外 案件.明 和 适用 域外 法 的 能力。
7. 发挥 涉外 商 事 海事 审判 服务 保障 跨境 贸易 的 专业 优势。 坚定 支持 多边 贸易 体制 和 经济 全球化, , 妥善 审理 国际 货物 买卖 、 跨境 投资 并购 、 融资 担保 、 电子商务 等 纠纷 经济 全球化, 依法 妥善 审理 国际 货物 买卖 、 跨境 投资 并购 、 融资 担保 、 电子商务 等 纠纷.服务 贸易 和 数字 贸易 等 新兴 贸易 形式 的 发展, 有力 保障 产业 链 供应 链 稳定。 及时 妥善 审理 审理 相关 的 港口 建设 、 船舶 建造 建造 、 航运 金融 、 海上 货物 运输 、 邮轮 运输 、 海洋 生态 保护 保护 建设 、.班 列 、 陆 海 新 通道 、 国际 公路 运输 案件 的 专业化 审判 机制, 为 推进 中欧 班 列 、 西部 陆 海 新 通道 等 国际 物流 物流 和 贸易 大 通道 建设 提供 司法 服务 保障。 依法 妥善 审理 涉 , 冠 冠.提高 涉外 商 事 海事 案件 审判 效率, 精准 服务 保障 稳 外资 、 稳 外贸 基本 盘 和 航运 市场 健康 发展 发展
8. 推动 涉外 审判 与 互联网 司法 的 深度 融合。 适应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的 需求, 充分 运用 智慧 法院 建设 成果, 加强 大 数据 、 云 计算 、 区块 链 、 人工智能 、 、 5G 等 前沿 技术 在 涉外 审判.应用。 建设 域外 当事人 诉讼 服务 平台, 为 域外 当事人 提供 高效 、 便捷 、 低成本 的 司法 服务。 完善 涉外 案件 在线 立案 、 在线 调解 、 在线 庭审 等 机制 , 在 当事人 同意 的 基础 上 运用 信息 化.为 中外 当事人 参与 诉讼 提供 便利。 探索 完善 涉外 案件 在线 诉讼 规则, 提升 涉外 审判 信息 化 水平。 鼓励 和 支持 互联网 法院 以及 其他 信息 化 建设 基础 较好 的 法院 创新 司法 服务 方式 和 载体, 在 涉外.平台 建设 、 诉讼 规则 、 技术 运用 、 网络 空间 治理 等 方面 先行 先 试 、 、 经验 、 创新 规则。
9. 完善 国际商事 纠纷 多元化 解决 机制。 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商事 法庭 建设, 优化 办案 程序 和 工作 机制, 完善 国际商事 法庭 “一站式” 纠纷 解决 平台 信息 化 建设。 鼓励 并 尊重 当事人 将.纠纷 协议 选择 国际商事 法庭 管辖, 最大限度 发挥 协议 管辖 的 积极 作用。 扩大 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商事 专家 委员会 专家 委员 的 遴选 遴选, 充分 发挥 国际商事 专家 委员会 职能 作用。 在 “一站式” 国际商事 纠纷.化 解决 机制 中 适当 引入 域外 知名 商 事 仲裁 机构 、 商 事 调解 机构, 推进 “一带 一路” 国际商事 法律 服务 示范 区 建设, 为 中外 当事人 提供 公正 高效 便捷 的 司法 服务。 支持 在 上海 自由 贸易.区 、 海南 自由 贸易 港 等 加强 国际商事 审判 力量 建设, 充分 发挥 专业 审判 职能, 为 自 贸 区 区 (港) 创新 发展 提供 高质量 的 的 司法 保障。 支持 境外 仲裁 机构 经 登记 备案 的后 在 特定 区域.业务 机构 , 根据 仲裁 协议 受理 国际 仲裁 案件。 支持 香港特别行政区 建设 亚太 区 国际 法律 及 争议 解决 服务 中心, 联动 打造 粤 港澳 大 湾区 国际 法律 服务 中心 和 国际商事 争议 解决 中心 , 支持 港澳 律师 以 调解的 身份 参与 纠纷 解决。 支持 在 粤 港澳 大 湾区 内地 九 市 开展 香港 法律 执业 者 和 澳门 执业 律师 从事 律师 职业 试点 工作。 支持 支持 湾区 内地 九 市 共 香港 法律 执业 者 和 澳门 执业 律师 从事 律师 职业 试点 工作。 支持 边境 地区 、 重要 节点 城市 、 核心 区域.区域性 的 双边 、 多边 争端 解决 合作 机制, 建立 联合 纠纷 解决 平台.
四 、 加大 对外开放 各 领域 的 司法 保护 力度, 营造 法治 化 国际 化 便利 化 营 商.
10. 支持 政府 纵深 推进 “放 管 服” 改革。 依法 审理 涉 外贸 、 投 融资 、 财政 税务 、 金融 创新 、 知识产权 保护 、 出入境 管理 、 海关 海关 等 方面 的 行政 案件 , 坚持 合法性 审查 原则 , 依法对 行政 许可 、 行政 处罚 、 行政 强制 以及 其他 行政 行为 进行 司法 审查, 依法 保护 行政 相对 人 的 合法 权益, 监督 和 支持 行政 机关 依法 行政, 强化 实质性 实质性 行政 争议 , 推动 推动 法治 政府 和。.处理 政府 与 市场 的 关系, 发挥 市场 在 资源 配置 中 的 决定性 作用, 同时 更好 发挥 政府 职能, 推动 形成 权责 明确 、 公平 公正 、 透明 高效 、 法治 保障 的 市场 监管 格局 , 格局 国家 宏观经济 国家 调整.司法 保障。
11. 加强 对 知识产权 的 保护 力度。 严格 落实 知识产权 侵权 惩罚 性 赔偿 制度, 切实 发挥 惩罚 性 赔偿 的 威慑 效应。 加强 商业 秘密 保护, 依 法规 制 垄断 和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 维护 统一 开放 公平.的 市场 环境。 健全 技术 创新 司法 保护 体系, 加大 对 关键 领域 和 核心 技术 的 知识产权 保护 力度。 完善 涉外 知识产权 诉讼 程序 , 加强 对 知识产权 国际 平行 诉讼 的 研究 和 应对 , 打造 当事人 信赖 的 国际.产权 保护 和 纠纷 解决 优选 地。 严格 执行 外商 投资 法 及 相关 行政 法规, 妥善 审理 涉外 技术转让 案件, 保障 中外 企业 依照 市场 化 法治 化 原则 开展 国际 区 际 技术 交流 与 合作。 坚决 依法 惩治 知识产权。
12. 妥善 处理 跨境 破产 、 金融 、 执行 案件。 坚持 同类 债权 平等 保护 原则, 积极 参与 和 推动 跨境 破产 国际 条约 的 制定, 完善 跨境 破产 协调 机制, 依法 保护 债权人 和 投资 人 权益。 提升 涉及.境 投 融资 、 证券 、 保险 等 金融 纠纷 的 审判 专业化 水平。 依法 妥善 审理 跨境 金融 纠纷, 准确 认定 规避 国家 外汇 管制 政策 的 跨境 投资 行为 的 法律 效力, 进一步 规范 和 统一 金融 纠纷 法律.加强 与 金融 管理 机构 、 行业 协会 、 调解 组织 协作 配合, 深入 推进 银行业 纠纷 、 证券 期货 纠纷 、 保险 纠纷 多元化 解 机制 建设, 保护 金融 消费者 合法 权益, 防范 化解 金融 风险 , 促进 金融 业 持续 发展加大 涉外 案件 执行 力度, 深化 跨境 执行 国际 合作, 依法 平等 保障 胜诉 中外 当事人 及时 实现 权益。 积极 推动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营造 良好 信用 环境 和 营 商 环境.
五 、 防范 化解 各类 重大 风险, 坚决 维护 稳定 的 发展.
13. 健全 重大 案件 风险 防控 机制。 牢固 树立 总体 国家 安全 观, 统筹 国际 国内 两个 大局, 坚持 底线 思维 和 风险 意识 , 清醒 认识 我国 对外开放 面临 的 国内外 形势 和 风险 挑战 , 健全 重大 重大 风险.和 防控 机制, 妥善 审理 贸易 、 投资 、 金融 、 数据 流动 、 生态 和 公共卫生 等 领域 重大 案件, 防范 化解 各类 重大 风险。 严格 遵守 国际法 基本 原则 和 国际 关系 准则 , 坚决 捍卫 我国 司法 主权 和 国家. 。
14. 保障 国家 安全 和 经济 社会 秩序。 深入 参与 反渗透 反 间谍 反 分裂 反恐怖 反 邪教 斗争, 严厉 打击 各种 渗透 颠覆 破坏 、 间谍 、 暴力 恐怖 恐怖 民族 分裂 、 宗教 极端 极端 危害 国家 安全 的 犯罪。.加强 刑事 司法 合作, 合力 打击 跨境 犯罪。 依法 惩处 投资 、 贸易 、 金融 、 电信 网络 、 知识产权 等 领域 危害 国家 经济 安全 的 犯罪, 积极 参与 海外 安全 保护 体系 建设 , 有力 维护 我国 发展 利益 和 机构.人员 安全。 切实 依法 严惩 涉及 食品 药品 安全 、 污染 环境 、 贩卖 毒品 、 贩卖人口 等 危害 人民 群众 安全 、 扰乱 社会 管理 和 社会主义 市场 经济 秩序 的 犯罪 , 为 进一步 扩大 对外开放 提供 安全 稳定 的 社会 环境 和.的 经济 社会 秩序。 积极 参与 网络 安全 制度 建设, 共同 打击 跨国 跨地区 侵犯 公民 个人 信息 等 网络 犯罪, 强化 个人 信息 法律 保护, 积极 构建 网络 空间 命运 共同体.
六 、 深化 国际 司法 协助 和 司法 交流 合作, 提升 中国 司法 的 国际 影响.
15. 加强 国际 司法 协助。 积极 参与 缔结 双边 或者 多边 司法 协助 条约, 严格 依照 我国 与 其他 国家 缔结 或者 共同 参加 的 国际 条约, 或者 依据 互惠 原则, 采取 积极 举措, 及时 办理 司法 文书 送达 、 调查 取证.承认 与 执行 外国 民 商事法 院 判决 和 外国 仲裁 裁决 等 国际 司法 协助 请求。 完善 承认 与 执行 外国 法院 民 商 事 判决 的 程序 规则 和 审查 标准。 以 更加 开放 、 包容 的 态度 互惠 与.相互 承认 和 执行 民 商 事 判决。 加强 跨境 司法 合作, 参与 健全 完善 双边 司法 协助 条约 网络, 构建 有 利于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的 司法 环境.
16. 深化 国际 司法 交流 合作。 进一步 拓宽 国际 司法 交流 渠道 , 加强 与 世界 贸易 组织 、 联合国 国际 贸易法 委员会 、 、 世界银行 集团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 等 国际 组织 合作 的 广度 和 深度。 积极 参与.治理 体系 改革 和 国际法 规则 制定, 促进 国际 贸易 法律 规则 的 协调 统一, 维护 多边 贸易 体制 和 国际 法治 秩序。 通过 与 各 国家 或 地区 最高法院 商 签 备忘录 等 形式 , 在 信息 化 建设 、 司法 、. 、 法律 查明 、 民 商 事 判决 相互 承认 与 执行 等 重点 领域 加强 交流 互 鉴, 推动 法治 合作。 加强 对 中国 司法制度 、 司法 文化 文化 司法 改革 、 智慧 法院 建设 等 方面 的 宣传, 讲 讲. , 传播 中国 法治 声音。
17. 大力 培养 高素质 涉外 审判 人才 队伍。 适应 经贸 、 金融 、 科技 、 知识产权 、 环保 、 海洋 等 领域 国际 司法 交流 合作 和 涉外 审判 的 需要 , 健全 涉外 审判 人才 引进 、 选拔 、 使用 、 管理 机制 , 加强以 实践 为 导向 的 人才 培养 机制, 开展 人民法院 与 高等院校 涉外 法律 人才 的 互 聘 交流 和 共同 培养 工作, 培养 和 储备 涉外 法治 人才。 与 有关 国际 组织 、 其他 国家 国际商事 法庭 建立 常态 交流.积极 支持 涉外 审判 法官 参加 国际 交流, 参与 相关 领域 国际 规则 制定, 培养 具有 国际 视野 、 通晓 国际 法律 规则 、 熟悉 外国 法律 的 涉外 法治 专业 人才 , 进一步 提高 涉外 审判 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