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注册 便利 化 改革 三年 攻坚 计划 (2018-2020 年)
为 全面 深入 贯彻 党 的 十九 大 精神, 以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为 指导, 贯彻 落实 李克强 总理 的 重要 批示 精神, 实现 《政府 工作 报告》 提出 的 “大幅 缩短 商标 注册 周期” 的 目标.进一步 落实 国务院 《“十三 五” 市场 监管 规划》 关于 实施 商标 品牌 战略 的 部署, 结合 当前 商标 品牌 工作 新 新 的 发展 形势 、 任务 和 要求, 制定 本 计划.
一 、 总体 思路 和 目标
为 适应 我国 经济 由 高速度 增长 向 高质量 发展 转变 的 趋势, 按照 国务院 “放 管 服” 要求, 依靠 技术 、 依靠 改革 、 依靠 全国 工商 和 市场 监管 系统, 继续 深化 商标 注册 便利 化 改革。 至 2020 年, 基本 建成 优质 便捷 高效 的 商标 注册 体系, 达到 世界 第一 梯队 的 领先 水平 : 商标 申请 渠道 多样 , 商标 注册 程序 简化 , 商标 规 费 结构 合理 ,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全面 信息 化 , 商标 审查 协作, 商标 注册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4 个 月 以内。
二 、 重点 任务
(一) 提高 审查 效率, 缩短 审查 周期。
认真梳理各项流程,缩短各环节的办理时间,依靠信息化切实提高审查效率。2018年4月1日前,商标变更审查周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年底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缩短至6个月,赶超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实行在先权利审查国家的平均水平(7个月);国际注册审查周期同步缩短至6个月;商标转让、续展审查周期压缩三分之一;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驳回复审审理周期从8个月缩短至7个月;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实现立等可取。
至 2020 年, 将 商标 注册 申请 (包括 国际 注册 审查)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4 个 月 以内, 赶超 经合组织 成员国 平均 水平 (4.5 个 月) ; 商标 转让 、 续展 审查 周期 同步 再 压缩 一半 ;撤销 三年 不 使用 、 撤销 注册 商标 成为 通用 名称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6 个 月 ; 补发 商标注册证 实现 立等可取, 各 审查 协作 中心 均可 办理 ; 商标 商标 异议 、 评审 等 各项 业务 审查 、 审理.进一步 缩短。
(二) 完善 审查 机制, 增强 审查 力量。
2018, , 改革 理顺 商标 局 、 商 评委 与 各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的 关系。 按照 “双重 管理 、 、 地方 地方” 的 原则 , 在 现有 4 个 商标 审查 审查 中心 的 基础 上 , 再 筹建 郑州 郑州 济南两个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以 更大 力度 向 京 外 商标 审查 审查 协作 下放 业务 权限。。 完善 审查 与 与 工作制度, 健全 对 各 中心 的 业务 培训 考核 机制, 提升 对 各 各 的 业务 ;.商标 审查 独 任 资格 考核 方式, 扩大 独 任 审查 规模 ; 优化 质量 管理 机制, 创新 审查 质量 抽检 方式, 督促 各 中心 加强 自检 能力 , 强化 审查 质量 的 岗位 资格 考核 与 经费 考核, 促进 不断 质量. , 避免 重大 审查 质量 事故 发生。 加强 现有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能力 建设, 适度 扩大 规模 和 人员 数量。 提升 地方 商标 受理 窗口 服务 效能.
至 2020 年, 形成 商标 局 、 商 评委 与 各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职能 明确 、 分工 合理 、 协调 统一 、 运转 高效 的 商标 工作 体系 ; 根据 商标 工作 实际 情况 、 分工 合理 、 、 协调 统一 、 运转 高效 的 商标 工作 体系 ; 根据 商标 工作 实际 情况 及 区域 发展 需要 , , 在 全国范围 内 统筹 建设 7 8 个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 强化 审查 人员 配备 和 业务 培训, 建设 一支 与 我国 商标 事业 发展 及 工作 要求 相 适应 的 专业 审查 队伍.
(三) 简化 申请 程序, 提升 服务 水平。
2018 年 , 修改 所有 商标 申请书 式 , 增加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电子 邮箱” 等 内容 ; 及时 更新 公布 可接受 商品 和 服务 项目 名称 ; 对 各项 业务 申请 指南 及时 进行 解读 答疑 ; 优化 网上 申请 填写提示 ; 制定 发布 《商标 电子 申请 办法》 ; 简化 申请 材料, 提交 一份 证明 材料 可以 办理 多 件 同一 商标 业务 ; 合并 商标 变更 等 业务 的 形 审 和 实 审 环节 ; 简化 补正 手续 ; 发文.联系人 电话 ; 简化 网 申 代理 机构 数字 证书 申请 流程, 缩短 发放 时间 、 增加 发放 个数 ; 代理 机构 备案 、 变更 结果 实现 电子 送达 ; 缩短 异议 申请 不予 受理 后 商标注册证 发放 时间。
至 2020 年, 进一步 合并 审查 环节, 逐步 取消 书 式 审查 和 划分 图形 要素 环节, 缩短 各 工作 流程 环节 等待 时间, 缩短 检索 “盲 期”。
(四) 合理 调整 规 费, 减轻 企业 负担。
根据 工作 实际, 加强 与 发展 改革 委 、 财政部 等 部门 沟通 协调, 在 2017 年 商标 业务 规 费 减半 的 基础 上, 进一步 调整 优化 商标 业务 规 费 费, 取消 电子 申请 办理 办理 商标 变更 等 业务降低 商标 续展 等 业务 规 费, 网上 申请 按 90% 规 费 标准 收费, 进一步 减轻 申请人 负担.
至 2020 年, 商标 各项 业务 规 费 标准 适应 商标 知识产权 工作 整体 状况 、 品牌 成长 需求, 适应 经济 高质量 发展 和 知识产权 强国 建设 的 要求.
(五) 强化 技术 支撑, 提升 智能 水平。
推进 商标 注册 全程 电子 化。 2018 年, 加大 技术 投入, 实现 商标 图形 智能 检索 技术 突破 和 应用 ; 争取 发展 改革 委 、 财政部 项目 、 资金 支持 , 尽快 立项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改革 信息 化 四期 工程延长 网上 申请 系统 开放 时间, 优化 网上 申请 系统 功能 ; 全面 推行 电子 材料 材料, 核发 电子 电子 商标, 实现 商标 文书 的 电子 送达, 推进 纸质 商标 档案 档案 减量 化 实现 马德里 马德里 的 网上 网上 电子. ; 各 京 外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 地方 商标 注册 申请 受理 窗口 实现 网上 申请 ; 建立 商标 数据库 与 企业 法人 库 的 关联 ; 在 推进 网上 申请 和 公众 查询 的 公开 化 和 便利 化 上 取得 实效 ,.开放 共享, 年底 前 向全社会 公开 商标 商标, 申请人 可 及时 了解 商标 审查 进度 进度
至 2020 年, 实现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系统 智能化 水平 的 显 著 提升 ; 商标 业务 电子 申请 比例 大幅 提高, 商标 从 申请 到 发证 全程 电子 化 , 商标 异议 实现 申请 及 证据 材料 的 电子 , , 业务 商标.材料 无纸化 流转 ; 包含 商标 历史 信息 等 内容 的 全 量 商标 数据 向全社会 公开, 充分 利用 商标 数据 信息 有效 服务 经济 社会 发展, 为 政府 、 企业 决策 提供 参考 和 支撑.
(六) 压缩 纸质 档案 存量, 实现 良性 循环。
2018年,制定商标档案减量规划,修订发布《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及附件《商标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严格界定商标档案归档范围,明确商标档案保管期限;商标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8年;异议、驳回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5年;制定发布《商标档案和文件资料销毁办法》;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整理文件和归档的责任;优化存储方式,改善存储环境;启动电子介质档案存储项目。
至 2020 年, 大力 压减 商标 纸质 档案 增量, 实现 现有 存储 空间 的 良性 循环.
(七) 推动 法律 修改, 夯实 改革 基础。
2018 年, 以 简化 审查 事项 、 后 置 商标 异议 程序 、 缩短 商标 异议 公告 期 、 强化 注册 商标 使用 义务 、 规 制 商标 囤积 、 倒卖 、 傍 名牌 等 为 重点 为 , 积极 推动 将 《商标法》 修订 列入届 全国 人大常委会 立法 规划 ; 出台 《商标 代理 监管 办法》。
至 2020 年, 完成 报 司法部 的 《商标法》 及其 实施 条例 送审稿 ; 修订 《集体 商标 、 证明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办法》.
三 、 组织 实施
(一) 加强 组织 领导。 工商 总局 商标 改革 领导 小组 负责 总体 规划, 全面 统筹 协调 各项 工作 推进, 研究 解决 改革 进程 中 遇到 的 重大 问题.
(二) 加强 沟通 协调。 充分 发挥 商标 工作 联席会议 制度 的 作用, 健全 工作 沟通 机制, 确保 商标 业务 工作 的 顺利 推进。 总局 相关 司 局 和 直属 单位 根据 职能 分工 , 为 商标 改革 工作 提供 支持.
(三) 加强 经费 保障。 加强 与 财政部 沟通, 建立 健全 京 外 商标 审查 经费 保障 、 商标 单 件 成本 、 固定 费用 和 信息 化 运行 维护 经费 管理 机制.
(四) 加强 队伍 建设。 积极 推进 商标 审查 审理 队伍 专业化 建设, 强化 人员 配备, 不断 调整 充实 审查 审理 人员 力量, 建立 商标 审查 管理 人员 的 长效 管理 和 培训 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