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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 Dez casos típicos de antimonopólio e concorrência desleal (2021)

最高人民法院 反 垄断 和 反 不正当 竞争 典型 案例

Tipo de documentos Casos Típicos

Organismo emissor Supremo Tribunal Popular

Data de promulgação 27 de setembro de 2021

Âmbito de aplicação Em todo o país

Tópico (s) Casos de orientação da China

Editor (es) Huang Yanling 黄燕玲

人民法院 反 垄断 和 反 不正当 竞争 典型 案例
índice
1. “优选 锯” 侵害 技术 秘密 纠纷 案
2. “必 沃” 技术 秘密 许可 使用 合同 纠纷 案
3. “爱 奇 艺 账号”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4. “陆 金 所 金融 服务 平台”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5. “720 浏览 器”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6. “微 信 群 控”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7. 数 推 公司 、 谭某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8. “供水 公司”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纠纷 案
9. “砖瓦 协会” 垄断 纠纷 案
10. 西斯威尔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纠纷 案
人民法院 反 垄断 和 反 不正当 竞争 典型 案例
1. “优选 锯” 侵害 技术 秘密 纠纷 案
—— 技术 秘密 侵权行为 认定 及 责任 承担
【案 号】 (2019) 最高 法 知 民 终 7 号
【Caso básico】
优 铠 (上海) 机械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优 铠 公司) 是 一家 制造 、 销售 优选 锯 产品 的 公司, 该 公司 主张 其 享有 “边 测量 边 锯切” 的 技术 秘密 , 李某某 、 周某 等 人从优 铠 公司 离职 后 成立 了 上海 路 启 机械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路 启 公司), 并 利用 优 铠 公司 的 技术 秘密 制造 、 、 销售 优选 锯 产品。 寿光 市 鲁丽 木业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鲁丽公司) 使用 优选 锯 产品 亦 构成 侵权。 二审 中 , 根据 当事人 的 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 组织 各方 当事人 进行 现场 勘验 勘验 进行 技术 比 对 对。 最高人民法院 审理 认为 , 根据 二审 勘验 的 实验.被诉 侵权 产品 的 锯切 方式 和 结果 遵循 了 涉案 技术 秘密 的 工艺流程, 并且 实现 了 涉案 技术 秘密 的 技术 效果, 属于 侵害 技术 秘密 的 行为 , 故 撤销 一审 判决, 判令 路 启 公司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600 万元。 同时, 针对 鲁丽 公司 无正当理由 毁损 人民法院 查封 证据 的 行为, 对 鲁丽 公司 作出 罚款 决定.
[Significado típico]
本案 涉及 复杂 的 技术 事实 查明 与 法律 适用 问题, 通过 多次 庭审 逐步 明确 技术 秘密 的 实质 内涵, , 现场 勘验 手段 查明 侵权 事实 , 合理 分配 举证 责任 减轻 权利 人 的 举证 负担 , 借助 现场 勘验 手段 查明 侵权 事实 , 合理 分配 举证 责任 减轻 权利 人 的 举证 负担 , 充分 彰显不 诚信 行为 、 维护 公平 竞争 秩序 的 司法 导向。 同时 , 针对 当事人 毁损 重要 证据 的 行为 作出 的 罚款 决定 也 表明 了 人民法院 倡导 倡导 诚实 守信 、 惩戒 失信 , 构建 知识产权 诉讼 诚信 体系 的 司法.
2. “必 沃” 技术 秘密 许可 使用 合同 纠纷 案
—— 商业 秘密 刑 民 交叉 案件 的 处理
【案 号】 (2019) 最高 法 知 民 终 333 号
【Caso básico】
宁波 慈 星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慈星公 司) 认为 宁波 必 沃 纺织 机械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必 沃 公司) 违反 协议 约定 , 利用 慈星公 司 要求 保密 的 技术 图纸 生产 横 机 设备 的.慈星公 司 的 商业 秘密, 遂 诉至 法院。 浙江省 宁波 市 公安局 针对 必 沃 公司 涉嫌 侵犯 商业 秘密 罪 有关 事项 立案 侦查。 一审 法院 认为, 浙江省 宁波 市 公安局 侦查 的 事实 涵盖 了 涉案 协议.图纸 相关 内容, 故 裁定 移送 公安 机关 处理。 必 沃 公司 不服, 向 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 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 认为, 本案 系 慈星公 司 以 必 沃 公司 违反 合同 约定 为由 所 提起 的 合同 之.系 技术 秘密 许可 使用 合同 法律 关系。 而 浙江省 宁波 市 公安局 所 立案 侦查 的 必 沃 公司 涉嫌 商业 秘密 犯罪, 系 必 沃 公司 涉嫌 侵犯 慈星公 司 商业 秘密 的 侵权 法律 关系。 二者 所涉 法律.不同 , 并非 基于 同一 法律 事实 所 产生 的 法律 关系 , 分别 涉及 经济 纠纷 和 涉嫌 经济 犯罪, 仅 是 二者 所涉 案件 事实 具有 重合 之 处。 一审 法院 应将 与 本案 有 牵连关系 的 犯罪 嫌疑 线索 、 材料 移送 浙江省 宁波 市 公安局, 但 也 应 继续 审理 本案 所涉 技术 秘密 许可 使用 合同 纠纷, 故 裁定 撤销 一审 裁定, 指令 一审 法院 审理.
[Significado típico]
该案 深入 贯彻 中央 关于 保护 产权 及 保护 企业家 权益 、 构建 良好 法治 营 商 环境 的 司法 政策 要求, 明确 了 商业 秘密 刑 民 交叉 案件 案件 的 处理 原则, 既 避免 了 民事诉讼 当事人 以 涉嫌 犯罪 为由 干扰.诉讼 程序 的 正常 进行, 保证 民事案件 的 公正 和 及时 处理, 也 避免 了 公安 机关 以 经济 纠纷 为由 拒绝 刑事 立案, 导致 刑事责任 与 民事责任 混淆 , 影响 司法 公正 和 权威.
3. “爱 奇 艺 账号”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VIP 账号 分时 出租 行为 的 认定
【案 号】 (2019) 京 73 民 终 3263 号
【Caso básico】
北京 爱 奇 艺 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爱 奇 艺 公司) 是 爱 奇 艺 网 和 手机 端 爱 奇 艺 APP 的 经营 者, 用户 支付 相应 对 价 成为 爱 奇 艺 VIP 会员 后 能够 享受 跳过 广告 和.视频 等 会员 特权。 杭州 龙 魂 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龙 魂 公司) 、 杭州 龙 境 科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龙 境 公司 公司) 通过 运营 的 的 “马上 玩” APP 对其 购买 的 爱 奇 艺 VIP 账号进行 分时 出租, 使 用户 无须 购买 爱 奇 艺 VIP 账号 、 通过 云 流 化 技术 手段 即可 限制 爱 奇 艺 APP 部分 功能。 爱 奇 艺 公司 诉至 法院 , 要求 消除 影响 并 赔偿 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300万元。 一审 法院 认定 龙 魂 公司 、 龙 境 公司 的 涉案 行为 构成 不正当 竞争, 判令 其 停止 侵权, 并 赔偿 爱 奇 艺 公司 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共计 300 万元。 龙 魂 公司 、 境 境.不服 一审 判决, 提起 上诉, 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 二审 认定, 龙 魂 公司 、 龙 境 公司 的 行为 妨碍 了 爱 爱 奇 艺 公司 合法 提供 提供 的 网络 服务 的 正常 运行 , 主观 恶意 明显。 龙 魂 公司 、 境.网络 新 技术 向 社会 提供 新 产品 并非 基于 促进 行业 新 发展 的 需求, 该 行为 从 长远 来看 也 将 逐步 降低 市场 活力 , 破坏 竞争 秩序 和 机制 , 阻碍 网络 视频 市场 的 正常 、 有序 发展消费者 福祉 的 减损, 具有 不正当 性。 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 判决 驳回 上诉 、 维持 一审 判决.
[Significado típico]
本案 是 对 网络 环境 下 新型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进行 有效 规 制 的 典型 案例。 该案 体现 了 人民法院 对 互联网 经营 者 与 消费者 合法 利益 的 有效 保护 , 同时 也 体现 了 人民法院 对 创新 因素 的 考量。明确 了 网络 视频 行业 中 新 商业 模式 的 合理 边界, 彰显 了 人民法院 促进 网络 平台 有序 发展 、 激发 激发 社会 创新 活力, 打造 公平 竞争 市场 环境 的 司法 导向.
4. “陆 金 所 金融 服务 平台”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 网络 抢购 服务 行为 的 认定
【案 号】 (2019) 沪 0115 民初 11133 号
【Caso básico】
上海 陆家嘴 国际 金融 资产 交易 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陆 金 所 公司) 是 知名 互联网 财富 管理 平台, 上海 陆 金 所 互联网 金融 信息 服务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陆 金 服 公司) 是 其 全 资 子公司。两者 开设 金融 服务 网站 及 手机 应用 (以下 简称 涉案 平台), 债权 转让 产品 交易 是 其中 的 热门 服务。 为 抢购 债权 转让 产品, 网站 会员 需 经常 登录 涉案 平台 , 频繁 刷新 关注 债权 转让 产品.智 投 软件 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陆 智 投 公司) 提供 “陆 金 所 代购 工具” 软件, 用户 通过 安装 运行 该 软件, 无需 关注 涉案 平台 发布 的 债权 转让 产品 信息 即可 根据 预设 条件 实现 自动. , 并 先 于 手动 抢购 的 会员 完成 交易。 陆 金 所 公司 、 陆 金 服 公司 认为, 陆 智 投 公司 的 上述 行为 构成 不正当 竞争 , 诉至 法院。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人民法院 认为.提供 的 抢购 服务 利用 技术 手段, 为 用户 提供 不正当 的 抢购 优势, 违反 涉案 平台 既有 的 抢购 规则 并 刻意 绕过 其 监管 措施, 对 涉案 平台 的 用户 粘性 和 营 商 环境 造成 严重 破坏, 应 认定.不正当 竞争。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人民法院 判令 陆 智 投 公司 停止 涉案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 公开 消除 影响, 并 全额 支持 了 陆 金 所 公司 、 陆 金 服 公司 的 赔偿 主张.
[Significado típico]
网络 抢购 服务 是 互联网 金融 迅猛 发展 的 伴生 品。 本案 明确 了 互联网 不正当 竞争 案件 的 审理 思路 及 裁判 规则 , 及时 回应 了 社会 关切 , 兼顾 了 科技 金融 企业 的 竞争 利益 与 投资 用户 的 消费者.对 维护 金融 平台 营 商 环境 具有 重要 意义。 为 科技 金融 行业 有序 发展 提供 了 明确 的 规则 指引。 本案 本案 判决 后 当事人 息 诉 服 判 , 案件 取得 了 较好 的 法律 效果 和 社会 效果.
5. “720 浏览 器”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 浏览 器 屏蔽 广告 行为 的 认定
【案 号】 (2018) 粤 73 民 终 1022 号
【Caso básico】
湖南 快乐 阳光 互动 娱乐 传媒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快乐 阳光 公司) 是 芒果 TV 网站 的 经营 者。 广州 广州 唯 思 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简称 唯 思 公司) 于 2013 年 开始 运营 720 浏览 器。 网络 网络 用户 通过 720浏览 器 的 内置 功能 可以 实现 默认 拦截 屏蔽 芒果 TV 网站 片头 广告 及 暂停 广告 、 会员 免 广告 的 功能。 快乐 阳光 公司 认为 唯 思 公司 的 行为 构成 不正当 竞争, 故 诉至 法院。 一审 法院 判决 驳回.公司 的 诉讼 请求。 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 二审 认为, 唯 思 公司 技术 中立 的 抗辩 不能 成立, 唯 思 公司 的 上述 行为 违反 诚实 信用 信用 原则 和 公认 的 商业 道德 、 扰乱 社会经济 秩序.唯 思 公司 赔偿 快乐 阳光 公司 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80 万元。
[Significado típico]
浏览 器 屏蔽 视频 广告 是 社会 关注 度 极高 的 互联网 竞争 行为, 也是 司法 实践 认定 的 难点。 本案 二审 判决 对 浏览 器 屏蔽 视频 广告 行为 进行 了 多 角度 综合 评价 , , 了 互联网 不正当 竞争 竞争 行为 认定.构成 要素 和 适用 场景, 对 反 不正当 竞争 法 一般 条款 适用 等 法律 适用 难点 进行 了 有益 探索。 本案 是 人民法院 面对 新 技术 新 新 业态 新 领域 不断 完善 竞争 法律 难点 进行 了 有益 探索。 本案 是 人民法院 面对 新 技术 新 业态 新 领域 不断 完善 竞争 法律 规则 的 生动 体现.
6. “微 信 群 控”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 数据 权益 的 不正当 竞争 保护
【案 号】 (2019) 浙 8601 民初 1987 号
【Caso básico】
深圳 市 腾讯 计算机 系统 有限公司 、 腾讯 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两 原告), 共同 开发 运营 的 个人 微 信 产品, 为 消费者 提供 即时 社交 通讯 服务。 浙江 搜 道 网络 技术 有限公司 、 杭州 客通 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 以下 两 被告) 开发 运营 的 “聚 客 通 群 控 软件”, 利用 Xposed 外挂 技术 将该 软件 中 的 “个人 号” 功能 模块 嵌套 于 个人 微 信 产品 中 运行, 为 购买 该.服务 的 微 信 用户 在 个人 微 信 平台 中 开展 商业 营销 、 商业 管理 活动 提供 帮助。 两 原告 主张 两 被告 擅自 获取 、 使用 涉案 数据 , , 构成 不正当 竞争, 诉至 法院。 杭州 的 运输 法院 法院 认为 获取 平台. , 以 数据 资源 整体 与 单一 数据 个体 划分, 网络 平台 方 所 享有 的 是 不同 的 数据 权益。 两 被告 的 相关 被诉 行为 已 危及 危及 微 信 产品 数据 规定 及 商业 道德.行为。 杭州 铁路 运输 法院 判令 两 被告 立即 停止 涉案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共同 赔偿 两 原告 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共计 260 万元。
[Significado típico]
本案 系 全国 首例 涉及 微 信 数据 权益 认定 的 案件。 数据 作为 数字 经济 的 关键 生产 要素 已 成为 市场 激烈 竞争 的 重要 资源, 数据 权益 的 权属 、 权利 边界 以及 数据 抓取 行为 不正当 性 应 如何.受到 社会 广泛 关注。 本案 判决 兼顾 平衡 了 各方 利益, 为 数据 权益 司法 保护 提供 了 理性 分析 基础, 也 为 构建 数据 权属 规则 、 完善 数字 经济 法律 制度 提供 了 可 借鉴 的 对. , 促进 数字 经济 创新 发展 亦 具有 积极 意义。
7. 数 推 公司 、 谭某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案
—— 网络 刷 单 行为 的 不正当 竞争 认定
【案 号】 (2019) 渝 05 民初 3618 号
【Caso básico】
数推(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推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谭某系数推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数推公司、谭某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分别开设了“企鹅代商网”“金招代刷网”等6个网站接受客户订单,将订单转让或转托他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原告)的网站和产品服务内容信息的点击量、浏览量、阅读量进行虚假提高,并予以宣传,获取订单与转托刷量之间的差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数推公司、谭某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数推公司与谭某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万元。
[Significado típico]
本案 是 打击 网络 黑灰 产业 的 典型 案例, 明确 了 互联网 经营 者 有偿 提供 虚假 刷 量 服务 的 行为 违反 诚实 信用 原则 和 商业 道德 , 损害 合法 经营 者 、 用户 和 消费者 的 权益 , 扰乱 正常 竞争纳入 反 不正当 竞争 法 予以 规 制。 本案 对 反 不正当 竞争 法 第十二 条 规定 的 “其他”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进行 了 有益 探索, 为 审理 涉及 互联网 黑灰 产业 的 类似 案件 提供 了 裁判 指引.
8. “供水 公司”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纠纷 案
—— 公用 企业 垄断 行为 的 认定
【案 号】 (2018) 桂 01 民初 1190 号
【Caso básico】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是 自来水 供水 公用 企业。 吴某某 向该 公司 申请 用水,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要求 其 填写 《用水 报 装 申请 表》, 该 申请 表 对 用水 和 水表 安装 一并 进行 约定, 并 同时.签订 供水 协议 、 缴纳 安装 工程 预缴 款。 吴某某 缴纳 了 水表 费 、 安装 费 共计 2500 元。 后 吴某某 不 同意 签订 《个人 用户 供水 安装 工程 施工 协议》, 要求 自行 购买 水表 , 退还 施工 服务费。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未 退款 亦未 给 吴某某 提供 供水 服务。 吴某某 认为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的 行为 构成 捆绑 捆绑 交易 等 四项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行为, 遂 诉至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 中级 人民法院 经 审理 认为 ,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在 永福 县 所辖 地域 范围 内 的 城市 公共 供水 服务 具有 市场 支配地位。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在 该 过程 中 并 没有 给予 吴某某 从别处 购买 供水 设施 材料和 安装 服务 的 选择 权, 据此 认定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系 以 在 用户 申请 供水 时 需 同时 购买 供水 设施 安装 的 方式 实施 了 捆绑 交易 行为 , 该 合同 应 认定 为 无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市 中级.判决 永福 县 供水 公司 返还 吴某某 安装 费 并 支付 利息, 赔偿 经济 损失 及 合理 开支.
[Significado típico]
本案 涉及 公用 企业 垄断 行为 的 的 认定。 各类 公用 企业 如 自来水 、 电 、 燃气 供应 企业 在 初 装 时 捆绑 收取 初装费 、 设备 费时 有 有 发生。 本案 明确 了 公用 企业 市场 支配地位 以及 滥用 市场 时的
9. “砖瓦 协会” 垄断 纠纷 案
—— 横向 垄断 协议 实施者 损害 赔偿 请求 权 的 认定
【案 号】 (2020) 最高 法 知 民 终 1382 号
【Caso básico】
张某某 主张 其 系 在 宜宾 市 砖瓦 协会 的 发起人 四川省 宜宾 市 吴桥 建材 工业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下 简称 吴桥 公司) 、 宜宾 县 四 和 和 建材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下 简称 四 和 公司 以下 简称 吴桥 公司) 、 宜宾 县 四 四 和 建材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下 简称 四 和 公司) 、.某 等 的 胁迫 下, 加入 该 砖瓦 协会, 签订 《停产 整改 合同》, 并 因 该 合同 被迫 停止 生产。 宜宾 市 砖瓦 协会 及其 发起人 通过 广泛 签订 上述 合同, 迫使 宜宾 市 部分 砖瓦.停产 , 通过 减少 砖瓦 供应 量, 实现 提高 砖瓦 价格, 赢取 不当 利益, 上述 行为 明显 具有 排除 、 限制 竞争 的 目的 , 且 在 特定 时间 内 实现 了 排除 、 限制 竞争 的 效果 , 构成 反垄断法 规定的 横向 垄断 协议。 但 宜宾 市 砖瓦 协会 和 仍 维持 生产 的 砖瓦 企业 支付 了 少量 停产 扶持 费 后 不再 依照 约定 付款, 其 行为 排除 了 张某某 参与 竞争, 构成 对 反垄断法 的故 诉至 法院。 一审 法院 认为, 被诉 行为 构成 对 反垄断法 的 违反, 侵害 了 张某某 的 权益, 故 判决 吴桥 公司 、 四 和 公司 、 曹某某 、 宜宾 市 砖瓦 协会 连带 赔偿 经济. 33.6 万元 、 合理 开支 5000 元。 吴桥 公司 、 曹某某 、 宜宾 市 砖瓦 协会 不服, 向 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 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 认为, 该案 核心 问题 是, 张某某 作为 该案 横向.协议 的 实施者 之一, 是否 有权 要求 该 垄断 协议 的 其他 实施者 ​​赔偿 其 所谓 经济 损失。 鉴于 横向 垄断 协议 实施者 主张 损害 赔偿, 实质上 是 要求 瓜分 垄断 利益, 故 判决 撤销 一审 判决 , 驳回 张某某 的 全部 诉讼 请求。
[Significado típico]
横向 垄断 协议 实施者 要求 其他 实施者 ​​赔付 其 因 实施 该 横向 垄断 协议 遭受 的 损失, 本质 上 是 要求 在 横向 垄断 协议 实施者 之间 对 垄断 垄断 利益 作 重新 分配。 该案 阐明 了 垄断 民事 救济 的 宗旨.导向 , 明确 了 请求 损害 赔偿 救济 者, 其 行为 必须 正当 合法 的 基本 原则, 揭示 了 横向 垄断 协议 实施者 要求 其他 实施者 ​​赔偿 所谓 损失 损失 的 瓜分 垄断 利益 本质, 对于 打击 横向 垄断 行为 、 维护 公平.引导 行业 协会 良性 发展 具有 重要 意义。
10. 西斯威尔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纠纷 案
—— 涉外 标准 必要 专利 垄断 纠纷 管辖权 的 确定
【案 号】 (2020) 最高 法 知 民 辖 终 392 号
【Caso básico】
OPPO 广东 移动 通信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OPPO 公司) 和 OPPO 广东 移动 通信 有限公司 深圳 分公司 (以下 简称 OPPO 深圳 分公司 分公司) 是 全球 性 智能 终端 制造 商 和 移动 互联网 服务 提供商 , 其 共同 向 广州 知识产权法院 提起 诉讼, 主张 西斯威尔 国际 有限公司 及其 子公司 西斯威尔 香港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西斯威尔 方) 拥有 无线 通信 领域 相关 标准 必要 专利, 具有 市场 支配地位, 在 标准 必要.的 许可 协商 中 违反 了 公平 、 合理 和 无 歧视 (FRAND) 的 原则, 实施 了 收取 不 公平 高价 许可 费等 滥用 市场 支配地位 的 行为 , 并 就 相同 专利 在 不同 国家 提起 诉讼 , 给 OPPO 公司 、 OPPO 深圳分公司 的 经营 行为 造成 负面 影响 和 经济 损失。 西斯威尔 方 提出 管辖权 异议, 主张 在案 证据 不足以 证明 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对该案 具有 管辖权 , 西斯威尔 方 已 就 标准 必要.许可 问题 在 英国 法院 提起 诉讼, 本案 应由 英国 法院 审理。 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 驳回 了 西斯威尔 方 的 管辖权 异议。 西斯威尔 方 不服, 提起 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 认为, 鉴于 标准.专利 许可 市场 的 特殊性, 结合 西斯威尔 国际 有限公司 已 在 其他 国家 提起 专利 侵权 诉讼, 可能 对 OPPO 公司 等 参与 国内 相关 市场 的 竞争 造成 直接 、 实质 、 显 著 地 排除 与 限制 竞争 效果, OPPO.住所 地 广东 省 东莞 市 可以 作为 本案 侵权 结果 发生 地, 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 对 本案 具有 管辖权.
[Significado típico]
“事实 发生 在 国外 应 否 适用 不方便 法院 原则 的 问题。 本案 裁定 以 反垄断法 第二 条 规定 的 域外 适用 原则 为 依据 , 对 垄断 纠纷 的 域外 管辖 问题 进行 了 探索, 明确 了 涉 国际 标准 必要 专利.纠纷 案件 的 管辖 规则, 对 人民法院 依法 积极 行使 对 涉外 反 垄断 案件 的 司法 管辖权, 充分 发挥 司法 职能 作用 作用 维护 公平 竞争 的 市场 环境 具有 典型 意义 和 促进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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