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 de Leis da China - CJO

Encontre as leis e documentos públicos oficiais da China em inglês

InglêsArabeChinês (simplificado)NeerlandêsFrancêsAlemãoHindiItalianoJaponêsCoreanaPortuguêsRussoEspanholSuecoHebraicoIndonésioVietnamitaTailandêsTurcoMalay

Medidas de teste sobre a avaliação de benefício social de entidades de serviço de publicação de literatura online (2017)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试行 办法

Tipo de leis Política do governo

Organismo emissor Administração Nacional de Rádio e Televisão

Data de promulgação Junho 27, 2017

Data efetiva Julho 01, 2017

Status de validade Válido

Âmbito de aplicação Em todo o país

Tópico (s) Direito Cibernético/Direito da Internet Regulamento de Conteúdo

Editor (es) Xinzhu Li 李欣 烛 Yanru Chen 陈彦茹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试行 办法
第一 章 总 则
第一 条 网络 文学 是 我国 数字 出版 产业 的 重要 组成 部分 和 网络 文艺 的 重要 类型, 在 满足 人民 群众 精神 文化 需求 、 激发 文化 创造 创新 活力 等 方面 发挥 了 积极 作用。 与此同时 , 网络 文学 也 着数量 大 质量 低 , 有 “高原” 缺 “高峰” 、 抄袭 模仿 、 内容 雷同, 机械化 生产 、 快餐 式 消费 以及 片面 追求 经济效益 等 突出 问题。 为 推动 网络 文学 健康 有序 发展 , 根据 《关于 推动 文化企业 把 社会效益 放在首位 、 实现 社会效益 和 经济效益 相统一 的 指导 意见》 (中 办 发 〔2015〕 50 号) 精神, 结合 网络 文学 发展 实际, 制定 本 办法.
第二 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是 指 本 单位 的 网络 文学 出版 活动 对 社会 产生 的 良好 影响 或 有益 效果。 实施 网络 文学 出版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 目, 规范 市场 ,.优化 发展 环境, 引导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把 出版 优秀 作品 作为 中心 环节, 不断 推出 思想性 、 艺术性 和 可读性 有机 统一 的 优秀 作品, 更好 地 满足 人民 精神 文化 需求.
第三 条 实施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要 坚持 社会主义 先进 文化 前进 方向, 坚持 以 人民 为 为 中心 的 创作 出版 导向, 以 习近平 总书记 系列 重要 讲话 精神 为 指引 , 深入 贯彻 党 的 十八.和 十八 届 三 中 、 四 中 、 五中 、 六 中 全会 精神, 全面 落实 《中共中央 关于 繁荣 发展 社会主义 文艺 的 意见》 有关 部署, 积极 培育 和 弘扬 社会主义 核心 价值观。 在 充分 尊重 网络 文学.出版 特点, 鼓励 各种 形式 创新 的 同时, 遵循 精神文明 建设 要求, 遵循 出版 传播 规律, 推动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服务 单位 切实 把 社会效益 和 社会 价值 放在首位 , 实现 社会效益 和 经济效益 相统一 , 使.多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出版 的 作品 经得起 人民 认可 、 专家 评价 和 市场 检验.
第四 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坚持 客观 、 公正 、 公平 原则, 采取 定性 评价 与 定量 考核 、 单位 自 评 与 管理 部门 考核 考核 相 结合 的 工作 方法, 通过 量化 指标 体系 对其 社会效益 进行 考核。
第五 条 本 办法 所称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是 指 通过 信息 网络 向 公众 提供 网络 文学 作品 的 单位, 主要 包括 开办 原创 网络 文学 网站 、 网络 文学 阅读 平台 的 单位.
第六 条 各 省级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按照 本 办法, 负责 辖区 内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工作。
第二 章 评估 内容
第七 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分为 出版 质量 、 传播 能力 、 内容 创新 、 制度 建设 、 社会 和 文化 影响 五项。 其中, 出版 质量 、 传播 能力 、 内容 创新 、 制度 建设 四项 为 基本 分, 社会 和 文化 影响 为 加 分 项。
第八 条 出版 质量 评估 主要 依据 《出版 管理 条例》 、 《网络 出版 服务 管理 规定》 、 《图书 质量 管理 规定》 等, 考核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公开 出版 的 作品 是否 坚持 社会主义 先进 文化 前进.践行 弘扬 社会主义 核心 价值观, 大力 出版 出版 传播 主旋律 、 能量 作品 作品 ; 格调 、 审美 情趣 是否 健康 向上 向上, 具有 价值 引导 、 精神 引领 、 审美 启迪 等 方面 的 积极 作用 , 计 45 分, 主要 包括 价值.思想 格调 、 文学 价值 和 文化 传承 、 编 校 质量 、 资源 管理 等 指标。
第九条 传播 能力 评估 结合 网络 文学 发展 实际, 考核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是否 积极 宣传 推广 优秀 原创 作品, 不断 改进 传播 手段 、 投 送 方法 , 提高 优秀 作品 投 送 时效 性 和 用户 满意 度 , 优秀.文学 作品 的 覆盖 范围, 计 15 分, 主要 包括 平台 首页 和 栏目 建设 、 排行榜 设置 、 投 送 效能 、 评论 引导 等 指标.
第十 条 内容 创新 评估 考核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是否 具有 创新 精神, 重视 并 采取 措施 扭转 内容 雷同 、 抄袭 模仿 、 千篇一律 等 同质 化 倾向 , 在 题材 、 体裁 、 形式上 有 创新 , 在 观念 、 内容 内容上 有 特色, 积极 出版 具有 个性 化 、 创造性 的 作品, 计 10 分, 主要 包括 丰富 性 和 多样化 、 创造性 和 个性 化 等 指标.
第十一条 制度 建设 评估 主要 考核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规章制度 、 内部 机制 建设 和 执行 情况, 队伍 专业 素质 、 结构 及 人才 培养 情况 等, 计 30 分, 主要 包括 编辑 责任 制度 、 作者 和 读者 服务 服务、 作品 管理 及 质量 质量 控制 制度 、 版权 管理 制度 、 队伍 建设 和 人才 培养 机制 机制 、 经营 管理 制度 、 党建 和 思想 政治 工作 等 指标。
第十二 条 社会 和 文化 影响 评估 为 加 分, 综合 专家 评价 、 读者 口碑 、 市场 反响 等, 考核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在 出版 优秀 作品 方面 取得 的 突出 成果 和 社会 影响 , 最高 计 30, , 包括荣誉 奖项 、 社会 评价 、 文化 影响 、 国际 影响 和 公益 服务 加 分。
第十三 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出版 作品 出现 严重 政治 差错 、 社会 影响 恶劣, 在 平台 首页 或 重点 栏目 推介 导向 有 严重 问题 的 作品 , 违反 政治 纪律 和 政治 规矩 等 , 社会效益 评估 实行 “一 票. ”, 评估 结果 为 不合格。
第十四条 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具体评估指标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 章 评估 程序
第十五 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按 年度 进行, 由 单位 自 评 、 属地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评价 考核 两个 部分 组成.
第十六 条 每年 1 月底 前,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按照 本 办法 及 属地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要求, 对 上 年度 社会效益 情况 进行 打分 自 评, 同时 形成 社会效益 自 评 报告 报告 部门 出版 属地 行政部门。
第十七 条 属地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按照 本 办法, 组织 或 委托 专业 机构 对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自 评分 数 及 自 评 报告 进行 分析 分析 复 评 、 认定, 认定 其 得分 和 等级.
第十八 条 每年 3 月底 前, 各 省级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将 本 地区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报告 及 考核 结果 汇总, 报送 国家 新闻 出版 广电 总局 备案.
第十九 条 国家 新闻 出版 广电 总局 对 各地 报送 的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情况 进行 抽查, 对 弄虚作假 、 瞒报 问题 或 不 按时 完成 评估 的 , 进行 严肃 处理.
第四 章 评估 结果 使用
第二十条 对 社会效益 评估 结果 为 不合格 的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属地 省级 出版 行政 主管 部门 要 进行 通报 批评, 及时 约谈 其 负责 人, 同时 取消 其 当年 参与 各类 评优 、 评奖. 。 连续 两年 社会效益 评估 不合格 的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由 国家 新闻 出版 出版 总局 通报 批评, 约谈 其 负责 人 并 提出 整改 要求。 存在 违法 违规 行为 的 , 依据 《出版 管理 条例》 《《服务 管理 规定》 等 法律 法规 进行 处罚。
第二十 一条 网络 文学 出版 服务 单位 社会效益 评估 结果 连续 两年 为 优秀 的, 在 评 先 树 优 、 作品 推介 、 对外 交流 及 相关 出版 基金 和 专项 资金 等 方面 予以 优先 支持.
第五 章 附 则
第二十 二条 本 办法 评估 指标 和 评分 标准 根据 网络 文学 发展 实际 情况 适时 调整。
第二十 三条 本 办法 由 国家 新闻 出版 广电 总局 负责 解释。
第二十 四条 本 办法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起 试行。

© 2020 Guodong Du e Meng Yu. Todos os direitos reservados. A republicação ou redistribuição do conteúdo, incluindo por enquadramento ou meios semelhantes, é proibida sem o consentimento prévio por escrito de Guodong Duand Meng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