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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iniões sobre o fortalecimento abrangente da proteção judicial para direitos de propriedade intelectual (2020)

关于 全面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的 意见

Tipo de leis Política judicial

Organismo emissor Supremo Tribunal Popular

Data de promulgação 15 de abril, 2020

Data efetiva 15 de abril, 2020

Status de validade Válido

Âmbito de aplicação Em todo o país

Tópico (s) Propriedade intelectual Processo Civil Procedimento Criminal Procedimento Administrativo Direito Penal

Editor (es) Lin Haibin 林海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全面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的 意见
法 发 〔2020〕 11 号
加强 知识产权 保护, 是 完善 产权 保护 制度 最 重要 的 内容, 也是 提高 我国 经济 竞争 力 最大 的 激励。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是 知识产权 保护 体系 体系 体系 的 关键 作用。 全面 加强.司法 保护 , 不仅 是 我国 遵守 国际 规则 、 履行 国际 承诺 的 客观 需要, 更 是 我国 推动 经济 高质量 发展 、 建设 更高 水平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的 内在 要求。 要 充分 认识 全面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更高 水平 水平 开放 型 经济 新 体制 的 内在意义 , 准确 把握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服务 大局 的 出发 点 和 目标 定位, 为 创新 型 国家 建设 、 社会主义 现代化 强国 建设 、 国家 治理 体系 和 治理 能力 现代化 提供 有力 的 司法 服务 和 保障。 现 就 人民法院 司法.保护 工作 , 提出 如下 意见。
XNUMX. Requisitos gerais
1.)紧紧 围绕 “努力 让 人民 群众 在 每 一个 司法 案件 中 感受到 公平 正义” 目标, 坚持 服务 大局 、 司法 为民 、 公正 司法, 充分 运用 司法 救济 和 制裁 措施, 完善 知识产权 诉讼 程序 , 健全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体制 机制 , 有效 遏制 知识产权 违法 犯罪 行为, 全面 提升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水平, 加快 推进 知识产权 审判 体系 和 审判 能力 现代化, 为 实施 创新 驱动 发展 战略 、 培育 稳定 公平 透明 可 预期 的 营 商 环境 提供 有力.服务 和 保障。
二 、 立足 各类 案件 特点, 切实 维护 权利 人 合法 权益
2. 加强 科技 创新 成果 保护。 制定 专利 授权 确 权 行政 案件 司法 解释, 规范 专利 审查 行为, 促进 专利 授权 质量 提升 ; 加强 专利 、 植物 植物 品种 、 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 、 计算机 软件 等 知识产权 案件 审判 工作, 实现 知识产权 保护 范围 、 强度 与其 技术 贡献 程度 相 适应, 推动 推动 进步 和 创新 , 充分 发挥 科技 在 引领 经济 社会 发展 过程 中 的 支撑 和 驱动 作用。 加强 药品 专利 司法 保护 研究, 激发 药品 ,.促进 医药 产业 健康 发展。
3. 加强 商业 标志 权益 保护。 综合 考虑 商标 标志 的 近似 程度 、 商品 的 类似 程度 、 请求 保护 商标 的 显 著 性 和 知名度 等 因素, 依法 裁判 侵害 商标权 案件 和 商标 授权 确 权 案件, 增强 商标 的度 和 区分 度。 充分 运用 法律 规则, 在 法律 赋予 的 裁量 空间 内 作出 有效 规 制 恶意 申请 注册 商标 行为 的 解释 , 促进 商标 申请 注册 秩序 正常化 和 规范化。 加强 驰名 商标 保护 , 结合 众所周知 的 规减轻 商标权 人 对于 商标 驰名 的 举证 负担。 加强 地理 标志 保护, 依法 妥善 处理 地理 标志 与 普通 商标 的 权利 冲突.
4. 加强 著作权 和 相关 权利 保护。 根据 不同 作品 的 特点, 妥善 把握 作品 独创性 判断 标准。 妥善 处理 信息 网络 技术 发展 与 著作权 、 相关 权利 保护 的 关系 , 统筹兼顾 创 作者 、 传播者 、 商业 经营 者.社会 公众 的 利益, 协调 好 激励 创作 、 促进 产业 发展 、 保障 基本 文化 权益 之间 的 关系, 促进 文化 创新 和 业态 发展。 依法 妥善 审理 体育 赛事 、 电子 竞技 传播 纠纷 等 新 类型 案件, 促进 新兴. 。 加强 著作权 诉讼 维权 模式 问题 研究, 依法 平衡 各方 利益, 防止 不正当 牟利 行为.
5. 加强 商业 秘密 保护。 正确 把握 侵害 商业 秘密 民事 纠纷 和 刑事犯罪 的 界限。 合理 适用 民事诉讼 举证 责任 规则, 依法 减轻 权利 人 的 维权 负担。 完善 侵犯 商业 秘密 犯罪 行为 认定 标准 , 规范 重大 损失 范围.和 方法 , 为 减轻 商业 损害 或者 重新 保障 安全 所 产生 的 合理 补救 成本, 可以 作为 认定 刑事 案件 中 “造成 重大 损失” 或者 “造成 特别 严重 后果” 的 依据。 加强 保密 商务 信息 等 商业 秘密 ,.公平 竞争 、 人才 合理 流动, 促进 科技 创新。
6. 完善 电 商 平台 侵权 认定 规则。 加强 打击 和 整治 网络 侵犯 知识产权 行为, 有效 回应 权利 人 在 电子商务 平台 上 的 维权 诉求。 完善 “通知 - 删除” 等 在内 的 电 商 平台 治理 规则 , 畅通权利 人 网络 维权 渠道。 妥善 审理 网络 侵犯 知识产权 纠纷 和 恶意 投诉 不正当 竞争 纠纷, 既 要 依法 免除 错误 下 下 架 善意 提交 者 者 的 责任 , 督促 和 引导 电子商务 平台 积极 履行 法定 义务 , 促进 电子商务 的健康 发展, 又要 追究 滥用 权利 、 恶意 投诉 等 行为 人 的 法律 责任, 合理 平衡 各方 利益.
7. 积极 促进 智力 成果 流转 应用。 依法 妥善 审理 知识产权 智力 成果 流转 、 转化 、 应用 过程 中 的 纠纷, 秉持 尊重 当事人 意思 自治 、 降低 交易 成本 的 精神 , 合理 界定 智力 成果 从 创造 到 应用 各 环节 的 法律关系 、 利益 分配 和 责任 承担, 依法 准确 界定 职务 发明 与 非 职务 发明, 有效 保护 职务 发明 人 的 产权 权利, 保障 研发 人员 获得 奖金 和 专利 实施 报酬 的 合法 权益.
8. 依法 惩治 知识产权 犯罪 行为。 严厉 打击 侵害 知识产权 的 犯罪 行为, 进一步 推进 以 审判 为 中心 的 刑事诉讼 制度 改革, 切实 落实 庭审 实质 化 要求, 完善 鉴定 程序, 规范 鉴定 人 出庭作证 制度 和 认罪 认 认.宽 制度。 准确 把握 知识产权 刑事 法律 关系 与 民事 法律 关系 的 界限, 强化 罚金 刑 的 适用, 对 以 盗窃 、 威胁 、 利诱 等 非法 手段 获取 商业 秘密 以及 其他 社会 危害性 大 的 ,, 依法 从严 从重处罚 , 有效 发挥 刑罚 惩治 和 震慑 知识产权 犯罪 的 功能.
9. 平等 保护 中外 主体 合法 权利。 依法 妥善 审理 因 国际 贸易 、 外商 投资 等 引发 的 涉外 知识产权 纠纷, , 依法 平等 保护, 依法 简化 公证 认证 程序, 进一步 健全 公正 高效 权威 的 纠纷 解决 机制, 增强.司法 的 国际 影响 力 和 公信力。
三 、 着力 解决 突出 问题, 增强 司法 保护 实际 效果
10. 切实 降低 知识产权 维权 成本。 制定 知识产权 民事诉讼 证据 司法 解释 , 完善 举证 责任 分配 规则 、 举证 妨碍 排除 制度 和 证人 出庭作证 制度 , 拓宽 电子 数据 证据 的 收集 途径 , 准确 把握 电子 数据 规则 的 适用.依法 支持 当事人 的 证据 保全 、 调查 取证 申请, 减轻 当事人 的 举证 负担.
11. 大力 缩短 知识产权 诉讼 周期。 积极 开展 繁简 分流 试点 工作, 推进 案件 繁简 分流 、 轻重 分离 、 快慢 分道。 深化 知识产权 裁判 方式 改革, 实现 专利 商标 民事 、 行政 程序 的 无缝 对接 , 防止循环 诉讼。 严格 依法 掌握 委托 鉴定 、 中止 诉讼 、 发回重审 等 审查 标准, 减少 不必要 的 时间 消耗。 依法 支持 知识产权 行为 保全 申请, 为 裁判 的 及时 执行 创造 条件.
12. 有效 提高 侵权 赔偿 数额。 充分 运用 工商 税务 部门 、 第三方 商业 平台 、 侵权 人 网站 或 上市 文件 显示 的 相关 数据 以及 行业 平均 利润率 等, 依法 确定 侵权 获利 情况。 综合 考虑 知识产权 市场 价值.侵权 人 主观 过错 以及 侵权行为 的 持续 时间 、 影响 范围 、 后果 严重 程度 等 因素, 合理 确定 法定 赔偿 数额。 对于 情节 严重 的 侵害 知识产权 行为 , 依法 从 高 确定 赔偿 数额 , 依法 没收 、 销毁 假冒.以及 主要 用于 侵权 的 材料 和 工具, 有效 阻遏 侵害 知识产权 行为 的 再次 发生.
13. 依法 制止 不 诚信 诉讼 行为。 妥善 审理 因 恶意 提起 知识产权 诉讼 损害 责任 纠纷, 依法 支持 包括 律师 费等 合理 支出 支出 的 损害 赔偿 请求。 强化 知识产权 管辖 纠纷 的 规则 指引 , 规 制 人为 制造 管辖.点 、 滥用 管辖权 异议 等 恶意 拖延 诉讼 的 行为。 研究 将 违反 法院 令状 、 伪造 证据 、 恶意 诉讼 等 等 不 诚信 的 诉讼 行为 人 纳入 全国 征信 系统.
14. 有效 执行 知识产权 司法 裁判。 结合 知识产权 案件 特点, 全面 优化 知识产权 案件 执行 管辖 规则。 研究 完善 行为 保全 和 行为 执行 工作 机制。 制定 制定 知识产权 裁判 执行 实施 计划 和 工作 指南 , 充分 运用 信息 化 网络查 控 、 失信 联合 信用 惩戒 等 手段 加大 裁判 的 执行 力度, 确保 知识产权 裁判 得以 有效 执行.
四 、 加强 体制 机制 建设, 提高 司法 保护 整体 效能
15. 健全 知识产权 专门 化 审判 体系。 根据 知识产权 审判 的 现状 、 规律 和 趋势, 研究 完善 专门 法院 设置, , 知识产权 案件 管辖 法院 布局, 完善 知识产权 案件 上诉 机制, 统一 审判 标准, 实现 知识产权.审理 专门 化 、 管辖 集中化 、 程序 集约化 和 人员 专业化。
16. 深入 推行 “三合一” 审判 机制。 建立 和 完善 与 知识产权 民事 、 行政 、 刑事诉讼 “三合一” 审判 机制 相 适应 适应 的 案件 管辖 制度 和 协调 机制, 提高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整体 效能。.不同 诉讼 程序 证明 标准 的 差异, 依法 对待 在先 关联 案件 裁判 的 既判力, 妥善 处理 知识产权 刑事 、 行政 、 民事 交叉 案件.
17. 不断 完善 技术 事实 查明 机制。 适当 扩大 技术 调查 人员 的 来源, 充实 全国 法院 技术 调查 人才 库, 建立 健全 技术 调查 人才 共享 机制。 构建 技术 调查 官 、 技术 咨询 专家 、 技术 鉴定 人员 、 专家.参与 诉讼 活动 的 技术 事实 查明 机制, 提高 技术 事实 查明 的 中立 性 、 客观性 、 科学 性.
18. 加强 知识产权 案例 指导 工作。 建立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 案例 、 公报 案例 、 典型 案例 多位 一体 的 知识产权 案例 指导 体系, 充分 发挥 典型 案例 在 司法 裁判 中 的 指引 作用 , 促进 裁判 规则 统一.
19. 依托 四大 平台 落实 审判 公开。 充分 利用 审判 流程 公开 、 庭审 活动 公开 、 裁判 文书 公开 、 执行 信息 公开 四大 平台, 最大限度 地 保障 当事人 和 社会 公众 的 知情权 、 参与 权 和 监督 权。 丰富 “4 · 26 ”世界 知识产权 日 宣传 内容, 扩大 对外 宣传 效果, 增进 社会 各界 对 知识产权 司法 司法 保护 的 了解 、 认同 、 尊重 和 信任.
20. 加强 知识产权 国际 交流 合作。 积极 参与 知识产权 保护 多边 体系 建设, 共同 推动 相关 国际 新 规则 创制。 加强 与 国外 司法 、 研究 、 实务 机构 以及 知识产权 国际 组织 的 交流 合作 , 积极 开展 具有 国际 影响.的 知识产权 研讨 交流 活动, 加大 中国 知识产权 裁判 文书 的 翻译 推介 工作, 扩大 中国 知识产权 司法 的 国际 影响 力.
五 、 加强 沟通 协调 工作, 形成 知识产权 保护 整体 合力
21. 健全 完善 多元化 纠纷 解决 机制。 支持 知识产权 纠纷 的 多 渠道 化解, 开展 知识产权 纠纷 调解 协议 司法 确认 试点, 充分 发挥 司法 在 多元化 纠纷 解决 机制 建设 中 的 引领 、 推动 作用 , 提升 解决 纠纷 的整体 效能。
22. 优化 知识产权 保护 协作 机制。 加强 与 公安 、 检察 机关 在 知识产权 司法 程序 中 的 沟通 协调, 加强 与 知识产权 、 市场 监管 、 版权 、 海关 、 农业 等 行政 主管 部门 在 知识产权 行政 执法 程序 上 的衔接 , 推动 形成 知识产权 保护 的 整体 合力。
23. 建立 信息 沟通 协调 共享 机制。 建立 健全 与 知识产权 行政 主管 机关 的 数据 交换 机制, 实现 知识产权 大 数据 分析 分析 工具 运用 常态 化, 提高 综合 研判 和 决策 水平.
六 、 加强 审判 基础 建设, 有力 支撑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工作
24. 加强 知识产权 审判 队伍 建设。 完善 员额 法官 借调 交流 机制, 积极 推动 选派 优秀 法官 助理 到 下级 法院 挂职, 遴选 优秀 法官 到 上级 法院 任职 , 实现 知识产权 人才 的 交流 共享。 加强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人员. 。 加强 司法 辅助 人员 配备, 打造 “审 、 助 、 书” 配置 齐全 、 技术 调查 官 有效 补充 的 专业 审判 队伍.
25. 加强 专门 法院 法庭 基础 建设。 加强 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 和 各地 知识产权 法院 、 法庭 建设, 加强 专业 审判 机构 在 在 机构 设置 、 人员 编制 编制 、 办公 场所 、 活动 经费 等 方面 的 保障 , 为 知识产权.保护 提供 坚实 的 人力 和 物质 基础。
26. 加强 知识产权 审判 信息 化 建设。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装备 现代化 、 智能化 建设, 积极 推进 跨 区域 的 知识产权 远程 诉讼 平台 建设。 大力 推进 推进 网上 立案 、 网上 证据 交换 、 电子 送达 、 在线 开庭 、.语音 识别 、 电子 归档 、 移动 微 法院 等 信息 化 技术 的 普及 应用, 支持 全 流程 审判 业务 网上 办理, 提高 司法 解决 知识产权 纠纷 的 的 便捷 性 、 高效 性 和 透明度。 加强 对 电子 卷宗 、 裁判 、.等 的 深度 应用, 充分 利用 司法 大 数据 提供 智能 服务 和 精准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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