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行政 投诉 指南
为 指导 著作权 人和 与 著作权 有关 的 权利 人 就 侵权行为 向 有关 行政 机关 投诉, 国家 版权 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 处罚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和 《著作权 行政 处罚 实施 办法》 的 有关规定 , 编写 了 《著作权 行政 投诉 指南》, 现 予 公布。
2006 ano 4 mês 30 dia
著作权 行政 投诉 指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 处罚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和 《著作权 行政 处罚 实施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国家 版权 局 编写 了 《著作权 行政 投诉 指南》 (以下 简称 《指南. ) , 旨在 指导 著作权 人 及 与 著作权 有关 的 权利 人 (以下 简称 权利 人) 如何 就 侵权行为 向 行政 机关 进行 投诉 , 以 更好 地 保护 权利 人 的 权益.
一 、 关于 司法 保护 和 行政 保护
中国 著作权 保护 制度 向 权利 人 提供 司法 保护 和 行政 保护。
根据 司法 保护 制度, 经 权利 人 提起 民事诉讼, 司法机关 将 依法 追究 侵权 人 的 民事责任 ; 在 侵权行为 涉嫌 构成 犯罪 的 情况 下, 经 公诉人 或者 权利 人 提起 刑事诉讼, 司法机关 将 依法 追究 侵权 的 的刑事责任。 提起 民事诉讼 或者 刑事诉讼, 应当 相应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 法》 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定 的 诉讼 程序.
根据 行政 保护 制度, 在 侵权行为 损害 公共 利益 的 情况 下, 经 权利 人 投诉 或者 知情人 举报, 或者 经 行政 机关 自行 立案 调查, 行政 机关 依 将 法 追究 侵权 人 的 行政 责任.
二 、 关于 受理 投诉 的 行政 机关
受理 著作权 行政 投诉 的 机关 为 各级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权利 人 发现 侵权行为 后, 可以 根据 情况 向 侵权行为 实施 地 、 侵权 结果 发生 地 (包括 侵权 复制品 储藏 地 、 依法 查封 扣押 地 、 侵权 网站.所在地 、 侵权 网站 主办 人 住所 地 或者 主要 经营 场所 地) 的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投诉。 在 某些 情况 下,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可以 依法 将 投诉 移交 另一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处理.
三 、 关于 投诉 人
投诉 人 应当 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享有 著作权 或者 与 著作权 有关 的 权利 的 中国 公民 、 法人 或者 其他 其他 组织, 或者 外国人 、 无国籍 人 , 或者 是 依法 享有 专有 使用 权 的 , ,是 利害关系人。 知情人 可以 就 侵权行为 向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进行 举报。
四 、 关于 投诉 范围
投诉 涉及 的 侵权行为 应当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第四 十七 条 或者 《计算机 软件 保护 条例》 第二十 第二十 四条 列举 的 、 同时 损害 公共 利益 的 侵权行为.
权利 人 即使 不 知道 侵权行为 是否 损害 公共 利益, 也 可以 向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投诉, 由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进行 审查 判断。
五 、 关于 投诉 时效
投诉 应该 自 侵权行为 发生 之 日 起 两年 内向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提出。 自 侵权行为 发生 之 日 起 两年 后 进行 的 投诉 ,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不再 受理。 对于 有 连续 或者 继续 状态 的 侵权行为.两年 期限 自 侵权行为 终止 之 日 起 计算。
六 、 关于 投诉 材料
投诉 人 向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投诉 时 , 应当 提交 下列 材料:
(一) 调查 申请书, 其中 应当 写明 投诉 人 、 被 投诉 人 的 姓名 (或者 名称) 和 地址, 投诉 日期, 申请 调查 所 根据 的 主要 事实 和 理由.
(二) 投诉 人 的 身份 证明 (如果 投诉 人 委托代理人 进行 投诉, 应当 同时 提交 委托书 和 代理人 的 身份证 明).
(三) 权利 归属 的 初步 证据, 如 作品 原稿, 由 投诉 人 署名 发表 的 作品, 作品 登记 证书, 取得 权利 的 合同, 或者 认证 机构 出具 的 证明.
(四) 侵权 证据, 包括 侵权 复制品, 涉及 侵权行为 的 帐目 、 合同 和 加工 、 制作 单据, 证明 侵权行为 的 公 证书, 有关 照片 等.
投诉 材料 可以 直接 向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提交, 也 可以 通过 邮寄 方式 提交。
投诉 人 提交 的 投诉 材料 如果 文字 部分 是 外文, 应当 附带 相应 的 中 译文.
七 、 关于 处理 结果
投诉 人 投诉 后,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将对 投诉 材料 进行 审查, 并 通知 投诉 人 是否 受理 投诉。 在 通知 投诉 人 不予 受理 的 情况 下,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应当 在 通知书 中 说明 理由.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受理 投诉 后 , 将对 涉嫌 侵权行为 进行 调查 , 并 根据 调查 结果 结果 作出 下列 一种 处理 决定 :
(一) 对 侵权 人 予以 行政 处罚 ;
(二) 侵权 轻微 的 , 可以 不予 行政 处罚.
(三) 侵权 事实 不 成立 的, 不予 行政 处罚.
(四) 涉嫌 构成 犯罪 的 , 移送 司法机关 处理.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可以 给予 侵权 人 的 行政 处罚 包括:
(一) 责令 停止 侵权行为 ;
(二) 没收 违法 所得 ;
(三) 没收 或者 销毁 侵权 复制品 ;
(四) 罚款 ;
(五) 情节 严重 的 , 没收 主要 用于 制作 侵权 复制品 的 材料 、 工具 、 设备 等.
(六) 给予 法律 、 法规 规定 的 其他 行政 处罚.
投诉 人 如果 对 著作权 行政管理 部门 的 处理 决定 不服, 可以 依法 申请 行政 复议 或者 提起 行政 诉讼。 申请 行政 复议 或者 提起 行政 诉讼, 应当 相应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 》 规定 的 有关 程序。
八 、 其他 行政 保护
权利 人 如果 发现 侵权 复制品 将从 中国 海关 进出口, 可以 请求 海关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知识产权 海关 保护 条例》 采取 相应 的 保护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