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关于 印发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的 通知
国 发 〔2012〕 22 号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委 、 各 直属 机构 机构:
现将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印发 给 你们, 请 认真 贯彻 执行 执行
Conselho Estadual
二 ○ 一 二年 六月 二十 八日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汽车 产业 是 国民经济 的 重要 支柱 产业, 在 国民经济 和 社会 发展 中 发挥 着 重要 作用。 随着 我国 经济 持续 快速 发展 和 城镇 化 进程 加速 推进 , 今后 较长 一段 时期 汽车 需求量 仍将 随着 增长 增长.由此 带来 的 能源 紧张 和 环境污染 问题 将 更加 突出。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汽车 与 新 能源 汽车, , 既是 有效 缓解 能源 和 环境 压力, 推动 汽车 产业 可持续 发展 的 紧迫 任务 , 也是 加快 汽车 产业 转型、 培育 新 的 经济 增长 点 和 国际 竞争 优势 的 战略 举措。 为 落实 国务院 关于 发展 战略性 新兴 产业 和 加强 节能 减排 工作 的 决策 部署 ,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特制 定本 规划.规划 期 为 2012-2020 年。
一 、 发展 现状 及 面临 的 形势
新 能源 汽车 是 指 采用 新型 动力 系统, 完全 或 主要 依靠 新型 能源 驱动 的 汽车, 本 规划 所指 新 能源 汽车 主要 包括 纯 电动 汽车 、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及 燃料 电池 汽车。 节能 汽车.为 主要 动力 系统, 综合 工 况 燃料 消耗量 优于 下一 阶段 目标值 的 汽车。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是 降低 汽车 燃料 消耗量, 缓解 燃油 供求 矛盾, 减少 尾气 尾气, 改善 大气 环境 , 促进 ,.技术 进步 和 优化 升级 的 重要 举措.
我国 新 能源 汽车 经过 近 10 年 的 研究 开发 和 示范 运行, 基本 具备 产业 化 发展 基础, 电池 、 电机 、 电子 控制 和 系统 集成 等 关键 技术 取得 重大 进步, 纯 电动 汽车 和 插 电 式 混合.规模 投放 市场。 近年来, 汽车 节能 技术 推广 应用 也 取得 积极 进展, 通过 实施 乘用车 燃料 消耗量 限值 标准 和 鼓励 购买 小 排量 汽车 的 财税 政策 等 措施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 、. 、 整车 优化 设计 以及 混合 动力 等 节能 技术 和 产品 得到 大力 推广, 汽车 平均 燃料 消耗量 明显 降低 ; 天然气 等 替代 燃料 汽车 技术 基本 成熟 并 初步 实现 产业 化, 形成 了 一定 市场 规模。 但 总体.我国 新 能源 汽车 整车 和 部分 核心 零部件 关键 技术 尚未 突破, 产品 成本 高, 社会 配套 体系 不完善, 产业 化和市场化 发展 受到 制约 ; 汽车 节能 节能 关键 核心 技术 尚未 完全 掌握, 燃料 经济 性 与 国际 国际水平 相比 还有 一定 差距, 节能 型 小 排量 汽车 市场 占有率 偏低.
为 应对 日益 突出 的 燃油 供求 矛盾 和 环境污染 问题, 世界 主要 汽车 生产 国 纷纷 加快 部署, 将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作为 国家 战略, 加快 推进 技术 研发 和 产业 化, 同时 大力 发展 和 推广 应用 汽车.与 新 能源 汽车 已 成为 国际 汽车 产业 的 发展 方向, 未来 10 年 将 迎来 全球 汽车 产业 转型 升级 的 重要 战略 机遇 期。 目前 我国 汽车 产销 规模 已 居 世界 首位 , 预计 在 未来 一段 时期 仍将 , ,.必须 抓住 机遇 、 抓紧 部署,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促进 汽车 产业 优化 升级, 实现 由 汽车工业 大国向 汽车工业 强国 转变.
二 、 指导 思想 和 基本 原则
(一) 指导 思想。
以 邓小平 理论 和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 为 指导, 深入 贯彻 落实 科学 发展 观, 把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作为 加快 转变 经济 发展 方式 的 一项 重要 任务 , 立足 国情 , , , , ,按照 市场 主导 、 创新 驱动 、 重点 突破 、 协调 发展 的 要求, 发挥 企业 主体 作用, 加大 政策 扶持 力度, 营造 良好 发展 环境, 提高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创新 能力 和 产业 化 水平, 推动 , 优化.增强 汽车工业 的 整体 竞争 能力。
(二) 基本 原则。
坚持 产业 转型 与 技术 进步 相 结合。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推动 汽车 动力 系统 电动 化 转型。 坚持 统筹兼顾, 在 培育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同时 , 大力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 汽车.升级。
坚持 自主 创新 与 开放 合作 相 结合。 加强 创新 发展, 把 技术 创新 作为 推动 我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的 主要 驱动 力, 加快 形成 具有 自主 知识产权 的 技术 、 标准 和 品牌。 充分 , 资源.深 层次 开展 国际 科技 合作 与 交流, 探索 合作 新 模式。
坚持 政府 引导 与 市场 驱动 相 结合。 在 产业 培育 期, 积极 发挥 规划 引导 和 政策 激励 作用, , 科技 和 产业 资源 , 鼓励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的 开发 生产 , 引导 市场 消费。 进入 , 后.发挥 市场 对 产业 发展 的 驱动 作用 和 配置 资源 的 基础 作用, 营造 良好 的 市场 环境, 促进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大规模 商业 化 应用.
坚持 培育 产业 与 加强 配套 相 结合。 以 整车 为 龙头, 培育 并 带动 动力 电池 、 电机 、 汽车 电子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等 产业 链 加快 发展。 加快 充电 设施 建设 , 促进 充电 设施 与 电网.能源 产业 协调 发展, 做好 市场 营销 、 售后服务 以及 电池 回收 利用, 形成 完备 的 产业 配套 体系.
三 、 技术 路线 和 主要 目标
(一) 技术 路线。
以 纯 电 驱动 为 新 能源 汽车 发展 和 汽车工业 转型 的 主要 战略 取向, 当前 重点 推进 纯 电动 汽车 和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产业 化 , 推广 普及 非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 节能 内燃机 ,.产业 整体 技术 水平。
(二) 主要 目标。
1.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2.燃料经济性显著改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 技术 水平 大幅 提高。 新 能源 汽车 、 动力 电池 及 关键 零部件 技术 整体 上 达到 国际 先进 水平, 掌握 混合 动力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 汽车 电子 和 轻量化 材料 等 汽车 节能 关键 核心 技术 , 形成 一批 具有 较强 竞争 力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企业.
4. 配套 能力 明显 增强。 关键 零部件 技术 水平 和 生产 规模 基本 满足 国内 市场 需求。 充电 设施 建设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销 规模 相 适应, 能源 重点 区域 内 或 城 际 际 间 能源 能源 汽车 运行 需要。
5. 管理 制度 较为 完善。 建立起 有效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企业 和 产品 相关 管理 制度, 构建 市场 营销 、 售后服务 及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体系, 完善 扶持 政策, 形成 比较 完备 的 技术 标准 和 管理 规范. 。
四 、 主要 任务
(一) 实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创新 工程。
增强 技术 创新 能力 是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中心 环节, 要 强化 企业 在 技术 创新 中 的 主体 地位, 引导 创新 要素 向 优势 企业 集聚, 完善 以 企业 为 主体 、 市场 为 、.相 结合 的 技术 创新 体系, 通过 国家 科技 计划 、 专项 等 渠道 加大 支持 力度, 突破 关键 核心 技术, 提升 产业 竞争 力.
1.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核心 技术 研究。 大力 推进 动力 电池 技术 创新, 重点 开展 动力 电池 系统 安全 性 、 可靠性 研究 和 轻量化 设计, 加快 研制 动力 电池 正 负极 、 隔膜 、 电解质 等 关键 材料 及其生产 、 控制 与 检测 等 装备, 开发 新型 超级 电容器 及其 与 电池 组合 系统, 推进 动力 电池 及 相关 零配件 、 组合 件 的 标准化 和 系列化 ; 在 动力 电池 重大 基础 和 前沿 技术 领域 超前 部署, 重点 开展.比 能 动力 电池 新 材料 、 新 体系 以及 新 结构 、 新 工艺 等 研究, 集中 力量 突破 一批 支撑 长远 发展 的 关键 共性 技术。 加强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零部件 研发, 重点 支持 驱动 电机 系统 及 ,.空调 、 电动 转向 、 电动 制动器 等 电动 化 附件 的 研发。 开展 燃料 电池 电 堆 、 发动机 及其 关键 材料 核心 技术 研究。 把握 世界 新 新 汽车 发展 动向 , 对 其他 类型 的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加大.
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2. 加大 节能 汽车 技术 研发 力度。 以 大幅 提高 汽车 燃料 经济 性 水平 为 目标, 积极 推进 汽车 节能 技术 集成 创新 和 引进 消化 吸收 再 创新。 重点 开展 混合 动力 技术 研究 , 开发 混合 动力 专用 发动机 和 机电装置 , 支持 开展 柴油机 高压 共轨 、 汽油 机 缸内 直喷 、 均质 燃烧 以及 涡轮 增压 等 高效 内燃机 技术 和 先进 电子 控制 技术 的 研发 ; 支持 研制 六 档 及 以上 机械 增压 等 高效 内燃机 技术 和 先进 电子 控制 技术 的 研发 ; 支持 研制 六 档 及 以上 机械 变速器 、 双 离合器 式 自动 变速器 、.车 自动控制 机械 变速器 ; 突破 低阻 零部件 、 轻量化 材料 与 激光 拼焊 成型 技术, 大幅 提高 小 排量 发动机 的 技术 水平。 开展 高效 控制 氮 氧化物 等 污染物 排放 技术 研究.
3. 加快 建立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研发 体系。 引导 企业 加大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研发 投入, 鼓励 建立 跨行业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发展 联盟, 加快 建设 共性 技术 平台。 重点 开展 纯 电动 用.车 、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乘用车 、 混合 动力 商用车 、 燃料 电池 汽车 等 关键 核心 技术 研发 ; 建立 相关 行业 共享 的 测试 平台 、 产品 开发 数据库 和 专利, 实现 资源 共享 ; 整合 现有 科技 , ,建设 若干 国家级 整车 及 零部件 研究 试验 基地, 构建 完善 的 技术 创新 基础 平台 ; 建设 若干 具有 国际 先进 先进 水平 的 工程 化 平台, 发展 一批 企业 主导 、 科研 机构 和 高等院校 积极 参与 的 技术.联盟。 推动 企业 实施 商标 品牌 战略, 加强 知识产权 的 创造 、 运用 、 保护 和 管理, 构建 全 产业 链 的 专利 体系, 提升 产业 竞争 能力.
(二) 科学 规划 产业 布局。
我国 已 建设 形成 完整 的 汽车 产业 体系,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既 要 利用 好 现有 产业 基础, 也要 充分 发挥 市场 机制 作用, 加强 规划 引导, 以 提高 发展 效率.
1. 统筹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整车 生产能力。 根据 产业 发展 的 实际 需要 和 产业 政策 要求, 合理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汽车 整车 生产能力。 现有 汽车 企业 实施 实施 改 扩建 时 要 统筹 考虑 建设 新 能源 汽车产能.在 产业 发展 过程 中, 要 注意 防止 低水平 盲目 投资 和 重复 建设.
2.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
3. 增强 关键 零部件 研发 生产能力。 鼓励 有关 市场 主体 积极 参与 、 加大 投入 力度, 发展 一批 符合 产业 链 聚集 要求 、 具有 较强 技术 创新 创新 能力 的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 在 驱动 电机 、 高效 变速器.领域 分别 培育 2—3 家 骨干 企业, 支持 发展 整车 企业 参股 、 具有 较强 国际 竞争 力 的 专业化 汽车 电子 企业.
(三) 加快 推广 应用 和 试点 示范。
新 能源 汽车 尚 处于 产业 化 初期, 需要 加大 政策 支持 力度, 积极 开展 推广 试点 示范, 加快 培育 市场, 推动 技术 进步 和 产业 发展。 节能 汽车 已 具备 产业 化 基础 , 需要 综合 采用 标准 约束 、措施 加以 推广 普及。
1. 扎实 推进 新 能源 汽车 试点 示范。 在 大中型 城市 扩大 公共 服务 领域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推广 范围, 开展 私人 购买 新 能源 汽车 补贴 试点, 重点 在 国家 确定 的 试点 城市 集中 开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品 验证.生产 使用 、 售后服务 、 电池 回收 利用 的 综合 评价。 探索 具有 商业 可行性 的 市场 推广 模式, 协调 发展 充电 设施, 形成 试点 带动 技术 进步 和 产业 发展 的 有效.
探索 新 能源 汽车 及 电池 租赁 、 充 换 电 服务 等 多种 商业 模式, 形成 一批 优质 的 新 能源 汽车 服务 企业。 继续 开展 燃料 电池 汽车 运行 示范 , 提高 燃料 电池 系统 的 可靠性 和 耐久性, 带动.的 制备 、 储运 和 加注 技术 发展 发展
2. 大力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建立 完善 的 汽车 节能 管理 制度, 促进 混合 动力 等 各类 先进 节能 技术 的 研发 和 应用, 加快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出台 以 企业 平均 燃料 消耗量 和 分阶段 目标 值为.的 汽车 燃料 消耗量 管理 办法 ,, 2012 年 开始 逐步 对 在 中国 境内 销售 的 国产 、 进口 汽车 实施 燃料 消耗量 管理, 切实 开展 相关 测试 和 评价 考核 工作, 并 提出 2016 至 年 汽车 汽车 产品 节能 技术 管理, 切实 开展 相关 测试 和 评价 考核 工作, 并 提出 2020 至 年 年 汽车 产品 节能 技术 指标 和.要求。 实施 重型 商用车 燃料 消耗量 标示 制度 和 氮 氧化物 等 污染物 排放 公示 制度。
3. 因地制宜 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是 减少 车 用 燃油 消耗 的 必要 补充。 积极 开展 车 用 用 替代 燃料 制造 技术 的 研发 和 应用 , 鼓励 天然气 (包括 液化 天然气) 、 生物 燃料 等 资源.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探索 其他 替代 燃料 汽车 技术 应用 途径, 促进 车 用 能源 多元化 发展.
(四)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完善 的 充电 设施 是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重要 保障。 要 科学 规划, 加强 技术 开发, 探索 有效 的 商业 运营 模式,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 适应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化 发展 的 需要.
1. 制定 总体 发展 规划。 研究 制定 新 能源 汽车 充电 设施 总体 发展 规划, 支持 各类 适用 技术 发展, 根据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化 进程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在 产业 发展 初期 , 重点 在 试点 城市 建设 充电。 试点 城市 应按 集约化 利用 土地 、 标准化 施工 建设 、 满足 消费者 需求 的 原则, 将 充电 设施 纳入 城市 综合 交通 运输 体系 规划 和 城市 建设 建设 行业 规划 , 科学 确定 建设 规模 和 选址 分布, 适度 超前. , 积极 试行 个人 和 公共 停车 位 分散 慢 充 等 充电 技术 模式。 通过 总结 试点 经验, 确定 符合 区域 实际 和 新 能源 汽车 特点 的 充电 设施 发展 方向.
2. 开展 充电 设施 关键 技术 研究。 加快 制定 充电 设施 设计 、 建设 、 运行 管理 规范 及 相关 技术 标准, 研究 开发 充电 设施 接 网 、 监控 、 计量 、 计费 设备 和 技术 , 开展 车 网 融合 技术 研究 和, 探索 新 能源 汽车 作为 移动 式 储能 单元 与 电网 实现 能量 和 信息 双向 互动 的 机制.
3. 探索 商业 运营 模式。 试点 城市 应 加大 政府 投入 力度, 积极 吸引 社会 资金 参与, 根据 当地 电力 供应 和 土地 资源 状况, 因地制宜 建设 慢速 充电 桩 、 公共 快速 充 换 电 等 设施。 鼓励 成立 独立的 充 换 电 企业, 建立 分 时段 充电 定价 机制, 逐步 实现 充电 设施 建设 建设 和 管理 市场 化 、 社会 化.
(五) 加强 动力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管理。
制定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管理 办法, 建立 动力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管理 体系, 明确 各 相关 方 的 责任 、 权利 和 义务。 引导 动力 电池 生产 企业 加强 对 废旧 电池 的 的 回收 利用 , 鼓励 发展 专业化 的 电池.企业。 严格 设定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企业 的 准入 条件, 明确 动力 电池 收集 、 存储 、 运输 、 处理 、 再生 利用 及 最终 处置 等 各 环节 的 技术 标准 和 管理 要求。 加强 监管 , 督促 相关 企业 企业. , 严格 落实 各项 环保 规定, 严防 重金属 污染。
五 、 保障 措施
(一) 完善 标准 体系 和 准入 管理 制度。
进一步 完善 新 能源 汽车 准入 管理 制度 和 汽车 产品 公告 制度, 严格 执行 准入 条件 、 认证 要求。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安全 标准 的 研究 与 制定 , 根据 应用 示范 和 规模 化 发展 需要 , 加快 研究 制定 能源.以及 充电 、 加注 技术 和 设施 的 相关 标准。 制定 并 实施 分阶段 的 乘用车 、 轻型 商用车 和 重型 商用车 燃料 消耗量 目标值 标准。 积极 参与 制定 国际 标准。 2013 年前, 基本 建立 与.发展 和 能源 规划 相 适应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标准 体系.
(二) 加大 财税 政策 支持 力度。
中央 财政 安排 资金, 对 实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创新 工程 给予 适当 支持, 引导 企业 在 技术 开发 、 工程 化 、 标准 制定 、 市场 应用 等 环节 加大 投入 力度 , , 产学研 用 用 相 结合 的 创新. ; 对 公共 服务 领域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 私人 购买 新 能源 汽车 试点 给予 补贴, 鼓励 消费者 购买 使用 节能 汽车 ; 发挥 政府 采购 的 导向 作用, 逐步 扩大 公共 机构 采购 节能 节能 与 新 能源 的 的.基于 汽车 燃料 消耗 水平 的 奖惩 政策, 完善 相关 法律 法规。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城市 安排 一定 资金, 重点 用于 支持 充电 设施 建设 、 建立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体系 等.
研究 完善 汽车 税收 政策 体系。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其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经 认定 取得 高新技术 企业 所得税 优惠 资格 的 , 可以 依法 享受 相关 优惠政策。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其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从事.开发 、 转让 及 相关 咨询 、 服务 业务 所 取得 的 收入, 可按 规定 享受 营业 税 免税 政策.
(三) 强化 金融 服务 支撑。
引导 金融 机构 建立 鼓励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的 信贷 管理 和 贷款 评审 制度, 积极 推进 知识产权 质押 融资 融资 、 产业 链 融资 等 金融 产品 创新 , 加快 建立 包括 财政 出资 和 社会 资金 投入 在内 的 层次.体系 , 综合 运用 风险 补偿 等 政策, 促进 加大 金融 支持 力度。 支持 符合 条件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在 境内 外 上市 、 发行 债务 融资 工具 ; 支持 符合 条件 的 上市 再.按照 政府 引导 、 市场 运作 、 管理 规范 、 支持 创新 的 原则, 支持 地方 设立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创业 投资 基金, 符合 条件 的 可按 规定 申请 中央 财政 参股, 引导 社会 资金 以 以 方式 投资 投资.汽车 产业。
(四) 营造 有 利于 产业 发展 的 良好 环境.
大力 发展 有 利于 扩大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市场 规模 的 专业 服务 、 增值 服务 等 新 业态, 建立 新 能源 汽车 金融 信贷 、 保险 、 租赁 、 物流 、 二手 车 交易 以及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等 市场. ,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及 关键 零部件 质量 安全 检测 服务 平台。 研究 实行 新 能源 汽车 停车 费 减免 、 充电 费 优惠 等 扶持 政策。 有关 地方 实施 限 号 行驶 、 牌照 额度 拍卖 、 购车 配额 指标 , ,.新 能源 汽车 区别 对待。
(五) 加强 人才 队伍 保障。
牢固 树立 人才 第一 的 思想, 建立 多 层次 的 人才 培养 体系, 加大 人才 培养 力度。 以 国家 有关 专项 工程 为 依托 , 在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核心 技术 领域 , , 一批 国际 知名 的 领军。.加强 电化学 、 新 材料 、 汽车 电子 、 车辆 工程 、 机电 一体化 等 相关 学科 建设, 培养 技术 研究 、 产品 开发 、 经营 管理 、 知识产权 和 技术 技术 应用 等 人才。 按照 《国家 中长期 人才 发展 规划 纲要 (2010 - 2020 年)》 的 有关 要求 推进 人才 引进 工作, 鼓励 企业 、 高校 和 科研 机构 从 国外 引进 优秀 人才。 重视 发展 职业 教育 和 岗位 技能 提升 培训 , 加大 工程 技术 人员 和 专业 技能 人才 的 培养。
(六) 积极 发挥 国际 合作 的 作用.
支持 汽车 企业 、 高校 和 科研 机构 在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基础 和 前沿 技术 领域 开展 国际 合作 研究, 进行 全球 研发 服务 外包, 在 境外 设立 研发 机构 、 开展 联合 研发 和 向 国外 提交 专利 申请。.多种形式 的 技术 交流 与 合作, 学习 和 借鉴 国外 先进 技术 和 经验。 完善 出口 信贷 、 保险 等 政策, 支持 新 能源 汽车 产品 、 技术 和 服务 出口。 支持 企业 通过 在 境外 注册 注册 、 境外 等 收购.国际 化 品牌。 充分 发挥 各种 多 双边 合作 机制 的 作用, 加强 技术 标准 、 政策 法规 等 方面 国际 交流 与 协调, 合作 探索 推广 新 能源 汽车 的 新型 商业 化 模式.
六 、 规划 实施
成立 由 工业 和 信息 化 部 牵头, 发展 改革 委 、 科技部 、 财政部 等 部门 参加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部际协调 机制, 加强 组织 领导 和 统筹 协调, 综合 采取 多种 措施 , 形成 工作 合力, 加快 推进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各 有关部门 根据 职能 分工 制定 本 部门 工作 计划 和 配套 政策 措施, 确保 完成 规划 提出 的 各项 目标 任务.
有关 地区 要 按照 规划 确定 的 目标 、 任务 和 政策 措施, 结合 当地 实际 制定 具体 落实 方案, 切实 抓好 组织 实施, 确保 取得 实效。 具体 工作 方案 和 实施 过程 中 出现 的 新 情况 、 新 问题.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