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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o de Conservação de Energia e Desenvolvimento da Indústria de Veículos com Energia Nova (2012-2020)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Tipo de leis Política do governo

Organismo emissor Conselho de Estado da China

Data de promulgação Junho 28, 2012

Data efetiva Junho 28, 2012

Status de validade Válido

Âmbito de aplicação Em todo o país

Tópico (s) Nova energia

Editor (es) CJ Observer

国务院 关于 印发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的 通知
国 发 〔2012〕 22 号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委 、 各 直属 机构 机构:
现将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印发 给 你们, 请 认真 贯彻 执行 执行
Conselho Estadual
二 ○ 一 二年 六月 二十 八日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规划
(2012― 2020 年)
汽车 产业 是 国民经济 的 重要 支柱 产业, 在 国民经济 和 社会 发展 中 发挥 着 重要 作用。 随着 我国 经济 持续 快速 发展 和 城镇 化 进程 加速 推进 , 今后 较长 一段 时期 汽车 需求量 仍将 随着 增长 增长.由此 带来 的 能源 紧张 和 环境污染 问题 将 更加 突出。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汽车 与 新 能源 汽车, , 既是 有效 缓解 能源 和 环境 压力, 推动 汽车 产业 可持续 发展 的 紧迫 任务 , 也是 加快 汽车 产业 转型、 培育 新 的 经济 增长 点 和 国际 竞争 优势 的 战略 举措。 为 落实 国务院 关于 发展 战略性 新兴 产业 和 加强 节能 减排 工作 的 决策 部署 ,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特制 定本 规划.规划 期 为 2012-2020 年。
一 、 发展 现状 及 面临 的 形势
新 能源 汽车 是 指 采用 新型 动力 系统, 完全 或 主要 依靠 新型 能源 驱动 的 汽车, 本 规划 所指 新 能源 汽车 主要 包括 纯 电动 汽车 、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及 燃料 电池 汽车。 节能 汽车.为 主要 动力 系统, 综合 工 况 燃料 消耗量 优于 下一 阶段 目标值 的 汽车。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是 降低 汽车 燃料 消耗量, 缓解 燃油 供求 矛盾, 减少 尾气 尾气, 改善 大气 环境 , 促进 ,.技术 进步 和 优化 升级 的 重要 举措.
我国 新 能源 汽车 经过 近 10 年 的 研究 开发 和 示范 运行, 基本 具备 产业 化 发展 基础, 电池 、 电机 、 电子 控制 和 系统 集成 等 关键 技术 取得 重大 进步, 纯 电动 汽车 和 插 电 式 混合.规模 投放 市场。 近年来, 汽车 节能 技术 推广 应用 也 取得 积极 进展, 通过 实施 乘用车 燃料 消耗量 限值 标准 和 鼓励 购买 小 排量 汽车 的 财税 政策 等 措施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 、. 、 整车 优化 设计 以及 混合 动力 等 节能 技术 和 产品 得到 大力 推广, 汽车 平均 燃料 消耗量 明显 降低 ; 天然气 等 替代 燃料 汽车 技术 基本 成熟 并 初步 实现 产业 化, 形成 了 一定 市场 规模。 但 总体.我国 新 能源 汽车 整车 和 部分 核心 零部件 关键 技术 尚未 突破, 产品 成本 高, 社会 配套 体系 不完善, 产业 化和市场化 发展 受到 制约 ; 汽车 节能 节能 关键 核心 技术 尚未 完全 掌握, 燃料 经济 性 与 国际 国际水平 相比 还有 一定 差距, 节能 型 小 排量 汽车 市场 占有率 偏低.
为 应对 日益 突出 的 燃油 供求 矛盾 和 环境污染 问题, 世界 主要 汽车 生产 国 纷纷 加快 部署, 将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作为 国家 战略, 加快 推进 技术 研发 和 产业 化, 同时 大力 发展 和 推广 应用 汽车.与 新 能源 汽车 已 成为 国际 汽车 产业 的 发展 方向, 未来 10 年 将 迎来 全球 汽车 产业 转型 升级 的 重要 战略 机遇 期。 目前 我国 汽车 产销 规模 已 居 世界 首位 , 预计 在 未来 一段 时期 仍将 , ,.必须 抓住 机遇 、 抓紧 部署,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促进 汽车 产业 优化 升级, 实现 由 汽车工业 大国向 汽车工业 强国 转变.
二 、 指导 思想 和 基本 原则
(一) 指导 思想。
以 邓小平 理论 和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 为 指导, 深入 贯彻 落实 科学 发展 观, 把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作为 加快 转变 经济 发展 方式 的 一项 重要 任务 , 立足 国情 , , , , ,按照 市场 主导 、 创新 驱动 、 重点 突破 、 协调 发展 的 要求, 发挥 企业 主体 作用, 加大 政策 扶持 力度, 营造 良好 发展 环境, 提高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创新 能力 和 产业 化 水平, 推动 , 优化.增强 汽车工业 的 整体 竞争 能力。
(二) 基本 原则。
坚持 产业 转型 与 技术 进步 相 结合。 加快 培育 和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推动 汽车 动力 系统 电动 化 转型。 坚持 统筹兼顾, 在 培育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同时 , 大力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 汽车.升级。
坚持 自主 创新 与 开放 合作 相 结合。 加强 创新 发展, 把 技术 创新 作为 推动 我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的 主要 驱动 力, 加快 形成 具有 自主 知识产权 的 技术 、 标准 和 品牌。 充分 , 资源.深 层次 开展 国际 科技 合作 与 交流, 探索 合作 新 模式。
坚持 政府 引导 与 市场 驱动 相 结合。 在 产业 培育 期, 积极 发挥 规划 引导 和 政策 激励 作用, , 科技 和 产业 资源 , 鼓励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的 开发 生产 , 引导 市场 消费。 进入 , 后.发挥 市场 对 产业 发展 的 驱动 作用 和 配置 资源 的 基础 作用, 营造 良好 的 市场 环境, 促进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大规模 商业 化 应用.
坚持 培育 产业 与 加强 配套 相 结合。 以 整车 为 龙头, 培育 并 带动 动力 电池 、 电机 、 汽车 电子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等 产业 链 加快 发展。 加快 充电 设施 建设 , 促进 充电 设施 与 电网.能源 产业 协调 发展, 做好 市场 营销 、 售后服务 以及 电池 回收 利用, 形成 完备 的 产业 配套 体系.
三 、 技术 路线 和 主要 目标
(一) 技术 路线。
以 纯 电 驱动 为 新 能源 汽车 发展 和 汽车工业 转型 的 主要 战略 取向, 当前 重点 推进 纯 电动 汽车 和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产业 化 , 推广 普及 非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汽车 、 节能 内燃机 ,.产业 整体 技术 水平。
(二) 主要 目标。
1.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2.燃料经济性显著改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 技术 水平 大幅 提高。 新 能源 汽车 、 动力 电池 及 关键 零部件 技术 整体 上 达到 国际 先进 水平, 掌握 混合 动力 、 先进 内燃机 、 高效 变速器 、 汽车 电子 和 轻量化 材料 等 汽车 节能 关键 核心 技术 , 形成 一批 具有 较强 竞争 力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企业.
4. 配套 能力 明显 增强。 关键 零部件 技术 水平 和 生产 规模 基本 满足 国内 市场 需求。 充电 设施 建设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销 规模 相 适应, 能源 重点 区域 内 或 城 际 际 间 能源 能源 汽车 运行 需要。
5. 管理 制度 较为 完善。 建立起 有效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企业 和 产品 相关 管理 制度, 构建 市场 营销 、 售后服务 及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体系, 完善 扶持 政策, 形成 比较 完备 的 技术 标准 和 管理 规范. 。
四 、 主要 任务
(一) 实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创新 工程。
增强 技术 创新 能力 是 培育 和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中心 环节, 要 强化 企业 在 技术 创新 中 的 主体 地位, 引导 创新 要素 向 优势 企业 集聚, 完善 以 企业 为 主体 、 市场 为 、.相 结合 的 技术 创新 体系, 通过 国家 科技 计划 、 专项 等 渠道 加大 支持 力度, 突破 关键 核心 技术, 提升 产业 竞争 力.
1.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核心 技术 研究。 大力 推进 动力 电池 技术 创新, 重点 开展 动力 电池 系统 安全 性 、 可靠性 研究 和 轻量化 设计, 加快 研制 动力 电池 正 负极 、 隔膜 、 电解质 等 关键 材料 及其生产 、 控制 与 检测 等 装备, 开发 新型 超级 电容器 及其 与 电池 组合 系统, 推进 动力 电池 及 相关 零配件 、 组合 件 的 标准化 和 系列化 ; 在 动力 电池 重大 基础 和 前沿 技术 领域 超前 部署, 重点 开展.比 能 动力 电池 新 材料 、 新 体系 以及 新 结构 、 新 工艺 等 研究, 集中 力量 突破 一批 支撑 长远 发展 的 关键 共性 技术。 加强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零部件 研发, 重点 支持 驱动 电机 系统 及 ,.空调 、 电动 转向 、 电动 制动器 等 电动 化 附件 的 研发。 开展 燃料 电池 电 堆 、 发动机 及其 关键 材料 核心 技术 研究。 把握 世界 新 新 汽车 发展 动向 , 对 其他 类型 的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加大.
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2. 加大 节能 汽车 技术 研发 力度。 以 大幅 提高 汽车 燃料 经济 性 水平 为 目标, 积极 推进 汽车 节能 技术 集成 创新 和 引进 消化 吸收 再 创新。 重点 开展 混合 动力 技术 研究 , 开发 混合 动力 专用 发动机 和 机电装置 , 支持 开展 柴油机 高压 共轨 、 汽油 机 缸内 直喷 、 均质 燃烧 以及 涡轮 增压 等 高效 内燃机 技术 和 先进 电子 控制 技术 的 研发 ; 支持 研制 六 档 及 以上 机械 增压 等 高效 内燃机 技术 和 先进 电子 控制 技术 的 研发 ; 支持 研制 六 档 及 以上 机械 变速器 、 双 离合器 式 自动 变速器 、.车 自动控制 机械 变速器 ; 突破 低阻 零部件 、 轻量化 材料 与 激光 拼焊 成型 技术, 大幅 提高 小 排量 发动机 的 技术 水平。 开展 高效 控制 氮 氧化物 等 污染物 排放 技术 研究.
3. 加快 建立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研发 体系。 引导 企业 加大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研发 投入, 鼓励 建立 跨行业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发展 联盟, 加快 建设 共性 技术 平台。 重点 开展 纯 电动 用.车 、 插 电 式 混合 动力 乘用车 、 混合 动力 商用车 、 燃料 电池 汽车 等 关键 核心 技术 研发 ; 建立 相关 行业 共享 的 测试 平台 、 产品 开发 数据库 和 专利, 实现 资源 共享 ; 整合 现有 科技 , ,建设 若干 国家级 整车 及 零部件 研究 试验 基地, 构建 完善 的 技术 创新 基础 平台 ; 建设 若干 具有 国际 先进 先进 水平 的 工程 化 平台, 发展 一批 企业 主导 、 科研 机构 和 高等院校 积极 参与 的 技术.联盟。 推动 企业 实施 商标 品牌 战略, 加强 知识产权 的 创造 、 运用 、 保护 和 管理, 构建 全 产业 链 的 专利 体系, 提升 产业 竞争 能力.
(二) 科学 规划 产业 布局。
我国 已 建设 形成 完整 的 汽车 产业 体系, 发展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既 要 利用 好 现有 产业 基础, 也要 充分 发挥 市场 机制 作用, 加强 规划 引导, 以 提高 发展 效率.
1. 统筹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整车 生产能力。 根据 产业 发展 的 实际 需要 和 产业 政策 要求, 合理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汽车 整车 生产能力。 现有 汽车 企业 实施 实施 改 扩建 时 要 统筹 考虑 建设 新 能源 汽车产能.在 产业 发展 过程 中, 要 注意 防止 低水平 盲目 投资 和 重复 建设.
2.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
3. 增强 关键 零部件 研发 生产能力。 鼓励 有关 市场 主体 积极 参与 、 加大 投入 力度, 发展 一批 符合 产业 链 聚集 要求 、 具有 较强 技术 创新 创新 能力 的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 在 驱动 电机 、 高效 变速器.领域 分别 培育 2—3 家 骨干 企业, 支持 发展 整车 企业 参股 、 具有 较强 国际 竞争 力 的 专业化 汽车 电子 企业.
(三) 加快 推广 应用 和 试点 示范。
新 能源 汽车 尚 处于 产业 化 初期, 需要 加大 政策 支持 力度, 积极 开展 推广 试点 示范, 加快 培育 市场, 推动 技术 进步 和 产业 发展。 节能 汽车 已 具备 产业 化 基础 , 需要 综合 采用 标准 约束 、措施 加以 推广 普及。
1. 扎实 推进 新 能源 汽车 试点 示范。 在 大中型 城市 扩大 公共 服务 领域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推广 范围, 开展 私人 购买 新 能源 汽车 补贴 试点, 重点 在 国家 确定 的 试点 城市 集中 开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品 验证.生产 使用 、 售后服务 、 电池 回收 利用 的 综合 评价。 探索 具有 商业 可行性 的 市场 推广 模式, 协调 发展 充电 设施, 形成 试点 带动 技术 进步 和 产业 发展 的 有效.
探索 新 能源 汽车 及 电池 租赁 、 充 换 电 服务 等 多种 商业 模式, 形成 一批 优质 的 新 能源 汽车 服务 企业。 继续 开展 燃料 电池 汽车 运行 示范 , 提高 燃料 电池 系统 的 可靠性 和 耐久性, 带动.的 制备 、 储运 和 加注 技术 发展 发展
2. 大力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建立 完善 的 汽车 节能 管理 制度, 促进 混合 动力 等 各类 先进 节能 技术 的 研发 和 应用, 加快 推广 普及 节能 汽车。 出台 以 企业 平均 燃料 消耗量 和 分阶段 目标 值为.的 汽车 燃料 消耗量 管理 办法 ,, 2012 年 开始 逐步 对 在 中国 境内 销售 的 国产 、 进口 汽车 实施 燃料 消耗量 管理, 切实 开展 相关 测试 和 评价 考核 工作, 并 提出 2016 至 年 汽车 汽车 产品 节能 技术 管理, 切实 开展 相关 测试 和 评价 考核 工作, 并 提出 2020 至 年 年 汽车 产品 节能 技术 指标 和.要求。 实施 重型 商用车 燃料 消耗量 标示 制度 和 氮 氧化物 等 污染物 排放 公示 制度。
3. 因地制宜 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是 减少 车 用 燃油 消耗 的 必要 补充。 积极 开展 车 用 用 替代 燃料 制造 技术 的 研发 和 应用 , 鼓励 天然气 (包括 液化 天然气) 、 生物 燃料 等 资源.发展 替代 燃料 汽车。 探索 其他 替代 燃料 汽车 技术 应用 途径, 促进 车 用 能源 多元化 发展.
(四)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完善 的 充电 设施 是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的 重要 保障。 要 科学 规划, 加强 技术 开发, 探索 有效 的 商业 运营 模式,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 适应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化 发展 的 需要.
1. 制定 总体 发展 规划。 研究 制定 新 能源 汽车 充电 设施 总体 发展 规划, 支持 各类 适用 技术 发展, 根据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化 进程 积极 推进 充电 设施 建设。 在 产业 发展 初期 , 重点 在 试点 城市 建设 充电。 试点 城市 应按 集约化 利用 土地 、 标准化 施工 建设 、 满足 消费者 需求 的 原则, 将 充电 设施 纳入 城市 综合 交通 运输 体系 规划 和 城市 建设 建设 行业 规划 , 科学 确定 建设 规模 和 选址 分布, 适度 超前. , 积极 试行 个人 和 公共 停车 位 分散 慢 充 等 充电 技术 模式。 通过 总结 试点 经验, 确定 符合 区域 实际 和 新 能源 汽车 特点 的 充电 设施 发展 方向.
2. 开展 充电 设施 关键 技术 研究。 加快 制定 充电 设施 设计 、 建设 、 运行 管理 规范 及 相关 技术 标准, 研究 开发 充电 设施 接 网 、 监控 、 计量 、 计费 设备 和 技术 , 开展 车 网 融合 技术 研究 和, 探索 新 能源 汽车 作为 移动 式 储能 单元 与 电网 实现 能量 和 信息 双向 互动 的 机制.
3. 探索 商业 运营 模式。 试点 城市 应 加大 政府 投入 力度, 积极 吸引 社会 资金 参与, 根据 当地 电力 供应 和 土地 资源 状况, 因地制宜 建设 慢速 充电 桩 、 公共 快速 充 换 电 等 设施。 鼓励 成立 独立的 充 换 电 企业, 建立 分 时段 充电 定价 机制, 逐步 实现 充电 设施 建设 建设 和 管理 市场 化 、 社会 化.
(五) 加强 动力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管理。
制定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管理 办法, 建立 动力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管理 体系, 明确 各 相关 方 的 责任 、 权利 和 义务。 引导 动力 电池 生产 企业 加强 对 废旧 电池 的 的 回收 利用 , 鼓励 发展 专业化 的 电池.企业。 严格 设定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企业 的 准入 条件, 明确 动力 电池 收集 、 存储 、 运输 、 处理 、 再生 利用 及 最终 处置 等 各 环节 的 技术 标准 和 管理 要求。 加强 监管 , 督促 相关 企业 企业. , 严格 落实 各项 环保 规定, 严防 重金属 污染。
五 、 保障 措施
(一) 完善 标准 体系 和 准入 管理 制度。
进一步 完善 新 能源 汽车 准入 管理 制度 和 汽车 产品 公告 制度, 严格 执行 准入 条件 、 认证 要求。 加强 新 能源 汽车 安全 标准 的 研究 与 制定 , 根据 应用 示范 和 规模 化 发展 需要 , 加快 研究 制定 能源.以及 充电 、 加注 技术 和 设施 的 相关 标准。 制定 并 实施 分阶段 的 乘用车 、 轻型 商用车 和 重型 商用车 燃料 消耗量 目标值 标准。 积极 参与 制定 国际 标准。 2013 年前, 基本 建立 与.发展 和 能源 规划 相 适应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标准 体系.
(二) 加大 财税 政策 支持 力度。
中央 财政 安排 资金, 对 实施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技术 创新 工程 给予 适当 支持, 引导 企业 在 技术 开发 、 工程 化 、 标准 制定 、 市场 应用 等 环节 加大 投入 力度 , , 产学研 用 用 相 结合 的 创新. ; 对 公共 服务 领域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 私人 购买 新 能源 汽车 试点 给予 补贴, 鼓励 消费者 购买 使用 节能 汽车 ; 发挥 政府 采购 的 导向 作用, 逐步 扩大 公共 机构 采购 节能 节能 与 新 能源 的 的.基于 汽车 燃料 消耗 水平 的 奖惩 政策, 完善 相关 法律 法规。 新 能源 汽车 示范 城市 安排 一定 资金, 重点 用于 支持 充电 设施 建设 、 建立 电池 梯级 利用 和 回收 体系 等.
研究 完善 汽车 税收 政策 体系。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其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经 认定 取得 高新技术 企业 所得税 优惠 资格 的 , 可以 依法 享受 相关 优惠政策。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其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从事.开发 、 转让 及 相关 咨询 、 服务 业务 所 取得 的 收入, 可按 规定 享受 营业 税 免税 政策.
(三) 强化 金融 服务 支撑。
引导 金融 机构 建立 鼓励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的 信贷 管理 和 贷款 评审 制度, 积极 推进 知识产权 质押 融资 融资 、 产业 链 融资 等 金融 产品 创新 , 加快 建立 包括 财政 出资 和 社会 资金 投入 在内 的 层次.体系 , 综合 运用 风险 补偿 等 政策, 促进 加大 金融 支持 力度。 支持 符合 条件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及 关键 零部件 企业 在 境内 外 上市 、 发行 债务 融资 工具 ; 支持 符合 条件 的 上市 再.按照 政府 引导 、 市场 运作 、 管理 规范 、 支持 创新 的 原则, 支持 地方 设立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创业 投资 基金, 符合 条件 的 可按 规定 申请 中央 财政 参股, 引导 社会 资金 以 以 方式 投资 投资.汽车 产业。
(四) 营造 有 利于 产业 发展 的 良好 环境.
大力 发展 有 利于 扩大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市场 规模 的 专业 服务 、 增值 服务 等 新 业态, 建立 新 能源 汽车 金融 信贷 、 保险 、 租赁 、 物流 、 二手 车 交易 以及 动力 电池 回收 利用 等 市场. , 发展 新 能源 汽车 及 关键 零部件 质量 安全 检测 服务 平台。 研究 实行 新 能源 汽车 停车 费 减免 、 充电 费 优惠 等 扶持 政策。 有关 地方 实施 限 号 行驶 、 牌照 额度 拍卖 、 购车 配额 指标 , ,.新 能源 汽车 区别 对待。
(五) 加强 人才 队伍 保障。
牢固 树立 人才 第一 的 思想, 建立 多 层次 的 人才 培养 体系, 加大 人才 培养 力度。 以 国家 有关 专项 工程 为 依托 , 在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关键 核心 技术 领域 , , 一批 国际 知名 的 领军。.加强 电化学 、 新 材料 、 汽车 电子 、 车辆 工程 、 机电 一体化 等 相关 学科 建设, 培养 技术 研究 、 产品 开发 、 经营 管理 、 知识产权 和 技术 技术 应用 等 人才。 按照 《国家 中长期 人才 发展 规划 纲要 (2010 - 2020 年)》 的 有关 要求 推进 人才 引进 工作, 鼓励 企业 、 高校 和 科研 机构 从 国外 引进 优秀 人才。 重视 发展 职业 教育 和 岗位 技能 提升 培训 , 加大 工程 技术 人员 和 专业 技能 人才 的 培养。
(六) 积极 发挥 国际 合作 的 作用.
支持 汽车 企业 、 高校 和 科研 机构 在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基础 和 前沿 技术 领域 开展 国际 合作 研究, 进行 全球 研发 服务 外包, 在 境外 设立 研发 机构 、 开展 联合 研发 和 向 国外 提交 专利 申请。.多种形式 的 技术 交流 与 合作, 学习 和 借鉴 国外 先进 技术 和 经验。 完善 出口 信贷 、 保险 等 政策, 支持 新 能源 汽车 产品 、 技术 和 服务 出口。 支持 企业 通过 在 境外 注册 注册 、 境外 等 收购.国际 化 品牌。 充分 发挥 各种 多 双边 合作 机制 的 作用, 加强 技术 标准 、 政策 法规 等 方面 国际 交流 与 协调, 合作 探索 推广 新 能源 汽车 的 新型 商业 化 模式.
六 、 规划 实施
成立 由 工业 和 信息 化 部 牵头, 发展 改革 委 、 科技部 、 财政部 等 部门 参加 的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部际协调 机制, 加强 组织 领导 和 统筹 协调, 综合 采取 多种 措施 , 形成 工作 合力, 加快 推进 节能 与 新 能源 汽车 产业 发展。 各 有关部门 根据 职能 分工 制定 本 部门 工作 计划 和 配套 政策 措施, 确保 完成 规划 提出 的 各项 目标 任务.
有关 地区 要 按照 规划 确定 的 目标 、 任务 和 政策 措施, 结合 当地 实际 制定 具体 落实 方案, 切实 抓好 组织 实施, 确保 取得 实效。 具体 工作 方案 和 实施 过程 中 出现 的 新 情况 、 新 问题.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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